成都市門診居民醫保和職工醫保的報銷比例是不同的。根據成都市醫療保障局的規定,門診居民醫保的報銷比例為50%左右,而門診職工醫保的報銷比例則在60%到90%之間,具體取決於醫療費用和參保人的年齡。
具體來說,對於成都市的門診居民醫保,參保人在定點醫療機構進行門診治療時,符合規定的醫療費用可以獲得壹定比例的報銷。根據規定,報銷比例為50%左右,但具體比例可能因地區和政策差異而有所不同。
對於成都市的門診職工醫保,參保人在定點醫療機構進行門診治療時,也可以獲得壹定比例的報銷。根據規定,門診職工醫保的報銷比例在60%到90%之間,具體取決於醫療費用的高低和參保人的年齡。壹般來說,年齡越小,報銷比例越高。
綜上所述:
成都市門診居民醫保和職工醫保的報銷比例存在差異。居民醫保的報銷比例為50%左右,而職工醫保的報銷比例則根據醫療費用和參保人的年齡而定,壹般在60%到90%之間。這些規定可以為參保人在進行門診治療時提供壹定的經濟支持。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二十八條規定:“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準以及急診、搶救的醫療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中支付。”
《成都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辦法》規定:“參保人員在定點醫療機構門診就醫,其發生的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規定的醫療費用,由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按下列規定支付:(壹)統籌基金支付的疾病、意外傷害門診費用,按以下規定處理:1.屬於甲類藥品和急救車車費的,統籌基金按85%支付(費用總額按“目錄內費用=總醫療費用-乙類藥品費用×10%-丙類藥品費用”計算);2.屬於乙類藥品費用的,首先由參保人員自付15%,剩余部分由統籌基金按80%支付;3.屬於統籌基金支付的診療項目費用的90%納入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支付範圍;4.屬於丙類藥品費用的、在非營利性醫療機構進行門診物理治療、在營利性醫療機構進行特殊檢查和治療發生的費用以及統籌基金支付範圍外的診療項目費用,統籌基金不予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