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供應商選擇的原則和步驟 (供應商選擇的十大原則 1)全面、具體、客觀原則:建立和使用全面的供應商綜合評價指標體系,對供應商做出全面、具體、客觀的評價。綜合考慮供應商的業績、設備管理、人力資源開發、質量控制、成本控制、技術開發、用戶滿意度、交貨協議等可能影響供應鏈合作關系的各個方面。\2)系統全面性原則:建立並使用全面系統的評價體系。\3)簡單性和科學性原則:供應商評價和選擇的步驟、選擇過程透明化、制度化和科學化。\4)穩定性和可比性原則:評價體系應穩定運行,標準統壹,減少主觀因素。\x0d\5)靈活可操作性原則:對供應商的評價在不同的行業、企業、產品需求以及不同的環境下應有所不同,在操作上要保持壹定的靈活性。\6)門當戶對原則:供應商與采購商的規模和水平相當。\x0d\7) 半比率原則:采購數量不超過供應商能力的 50%,反對全額供貨的供應商。\x0d\8) 控制供應源數量的原則:同類物料的供應商數量約為 2~3 家,壹級供應商和二級供應商的區別。\9)供應鏈戰略原則:與重要供應商建立供應鏈戰略夥伴關系。\x0d\10)學習和更新原則:評估的指標、基準和比較的對象以及評估的工具和技術都需要不斷更新。\1)分析市場競爭環境;2)確立供應商選擇目標;3)確立供應商評估標準;4)成立評估小組;5)供應商參與;6)評估供應商;7)評估供應商。6) 評估供應商。\x0d\\\\2/ 供應商選擇的方法 \x0d\2/ 在選擇供應商時,壹般是根據供應商的數量、對他們的了解程度以及對供應品的急需程度來決定的。壹般來說,有以下幾種方法可供選擇。1) 直覺判斷法。主要是聽取和采納有經驗的采購人員的意見或直接經驗進行判斷。2) 投標法。當訂貨數量大、合作夥伴競爭激烈時采用招標法。它是由企業提出競標條件,各合作夥伴進行競標,然後由企業以最優惠的條件與競標的合作夥伴簽訂合同或協議。采用這種方法可以獲得有利的供貨條件,編制適用的物資,但招標程序復雜,時間較長,因此在選擇這種方法時應根據企業自身的情況慎重考慮。3)談判選擇法。與招標法相比它由於供需雙方可以充分協商,在材料質量、交貨期和銷售服務等模具方面都有保證。4) 采購成本比較法。它壹般包括銷售價格、采購成本、運輸成本和其他支出的總和,它是通過計算采購成本來選擇第三方供應商的。這是壹種基於合作夥伴的成本分析方法,由 Rudhoff 和 Collins 於 1996 年提出。它通過計算合作夥伴的總成本來選擇合作夥伴,他們提出了壹個總成本模型。根據這個模型來選擇第三方物流供應商。 \x0d.\總之,企業與企業之間的關系是動態的,而不是固定不變的。第三方物流供應商關系是建立在雙贏基礎上的,它們是達到目的的手段,而不是目的本身。但是,第三方供應商的選擇對於提高整個供應鏈的運營效率至關重要。成功的企業戰略必須仔細研究企業真正需要什麽樣的供應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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