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入境的物品:
(1)各種武器、彈藥和爆炸物
(2)各種假幣和偽造的有價證券。
(三)有害於中國政治、經濟、文化、道德的。
(4)各種烈性毒藥
(五)鴉片、嗎啡、海洛因、大麻以及其他能夠使人成癮的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
(6)帶有危險性病菌、害蟲和其他生物的動物、植物及其產品。
(七)對人畜健康有害的、來自疫區的、能傳播疾病的食品、藥品或者其他物品。
(八)人民幣:除按照貨幣協議辦理外,人民幣與外匯券的總兌換按有關規定辦理。
註:(包括)各種武器、模擬武器、彈藥、爆炸物;偽造貨幣和偽造證券;對中國政治、經濟、文化有害的印刷品、膠卷、照片、唱片、影片、錄音帶、光盤、計算機存儲介質及其他物品;各種烈性毒藥;鴉片、嗎啡、海洛因、大麻及其他能使人成癮的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帶有危險性病菌、害蟲和其他有害生物的動植物及其產品;對人畜健康有害、來自疫區並傳播其他疾病的食品、藥品和其他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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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量商品:
(根據海關總署《攜帶進境物品限量清單》的規定)個人自用的價值1,000元以下(含1,000元)的服裝鞋帽工藝品等生活用品,在合理數量範圍內免稅,其中價值1,000元以上的每件在800元以內。價值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生活用品,如手表、手機、筆記本電腦、數碼相機、音響等。,可以選擇其中壹個,每個日歷年度帶稅入境。
旅客應主動向海關申報其攜帶入境的應稅物品。超過自用合理數量的,海關將根據不同情況予以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