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具體如下:
1.本科生:首次就業(含返鄉創業)2年內首次在宜昌市購買人才房的,壹次性給予5萬元/套的“首付補貼券”,與租房補貼政策不重復。
2.專科生(高職):首次就業(含返鄉創業)2年內在宜昌市首次購買人才房的,壹次性給予5萬元/套的“首付補貼券”(與租房補貼政策不重復)。
碩士:首次就業(含回鄉創業)2年內在宜昌市購買人才房且為首套住房的,給予6萬元“首付補貼券”(與租房補貼政策不重復)。
博士研究生:首次就業(含回鄉創業)後2年內在宜昌市購買人才房且為首套住房的,壹次性支付654.38+萬元/套。
2.申請人為我市1,2021年6月後新引進的B-F人才,在宜昌正式簽訂聘用合同或聘用協議後2年內提出申請。本人及配偶在宜昌市區(含夷陵區,下同)無自有產權住房且5年內無產權交易記錄,2021年6月。經認定的B-F人才與房地產開發企業通過宜昌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宜昌市房地產交易登記市縣壹體化平臺”在線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登錄微信小程序“宜財馬”,提交就業合同或就業協議等就業創業相關證明材料,申領“購房首付補貼憑證”。分類人才通過系統領取“首付補貼憑證”後,應在5個工作日內向市住建部門提交市民卡或個人銀行卡、不動產登記證或不動產產權證、《首付補貼憑證》申請換領(其中市民卡或個人銀行卡、不動產登記證或不動產產權證已提交“蔡邑碼”或大數據自動轉移的,無需提供)。市住建部門在收到換領申請後15個工作日內將資金劃撥至分類人才市民卡或個人銀行賬戶。符合條件的B至D類人才“首付補貼”金額為65438+萬元,E類人才6萬元,F類人才5萬元。
3.購房人與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在《商品房買賣合同》(示範文本)的基礎上約定具體內容,合同雙方通過宜昌市縣房地產交易登記壹體化平臺和市民e APP完成商品房買賣合同網上簽約備案。購房者可通過大眾e家、湖北辦APP、易格服務微信小程序等平臺查詢網簽合同備案情況。自不動產權證書簽發之日起6個月內,房屋所有權人應填寫《宜昌市個人住房補貼申請審批表》,攜帶所有權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委托時還需提供委托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所有權人銀行卡(借記卡)復印件到房屋所在地不動產登記部門辦理。
法律依據:
《城市商品房預售管理辦法》第十條商品房預售,開發企業應當與中標人簽訂預售合同。開發企業應當自合同簽訂之日起30日內,到市、縣人民政府房地產管理部門和土地管理部門辦理商品房預售合同登記備案手續。房地產管理部門應當積極應用網絡信息技術,逐步推行商品房預售合同網上登記備案。商品房預售合同登記手續可以委托代理人辦理。委托代理人的,應當有書面授權委托書。
第十壹條開發企業預售商品房所得款項應當用於相關工程建設。商品房預售款監管的具體辦法由房產管理部門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