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伊犁哈薩克自治州伊寧市、伊寧縣、霍爾果斯市、科克達拉市7月23日起,內蒙古自治區錫林郭勒盟二連浩特市、海南三亞市7月24日起,浙江省金華市義烏市7月29日起,海南儋州市、陵水縣、臨高縣7月30日起。31年7月起,在重慶合川區、沙坪壩區、九龍坡區居住的人員進入(回)湖南。他們要在第壹時間主動向所在村(社區)和單位、入住酒店報告,積極配合轄區做好信息登記、核酸檢測、健康監測等工作。
2.近期有出行計劃的,請密切關註全國疫區公布的病例和無癥狀感染者的追蹤信息以及中高風險區的信息動態,盡量避免前往局部疫情較重的地區。出行前提前通過中國政府網、國務院客戶端小程序查詢目的地最新疫情防控政策,積極配合當地疫情防控措施,做好途中個人防護。
3.進(回)湘人員提前1天到所在社區(村)和單位申報,通過登錄湖南居民健康卡“來湘申報”微信小程序“進(回)湘人員申報登記”。有疫情風險的人員應立即向社區(村)、賓館和單位報告,並配合落實相關防控措施。
四、所有入(回)湘人員應提前報告,並在48小時內持核酸檢測陰性證明進入湖南。48小時內沒有核酸檢測陰性證明的,在湖南第壹入口進行核酸檢測的“帶走”措施。除上述措施外,疫情省份入(回)湘人員需在入湘第壹關口實施落地檢查。
五、在新冠肺炎出現發熱、幹咳、乏力、咽痛、嗅覺(味覺)喪失、腹瀉等可疑癥狀,衛生代碼“黃色代碼”等人員應履行個人防護責任,積極配合健康監測和核酸檢測,在感染風險排除前不要出行。
6.嚴格落實“戴口罩、勤洗手、勤測溫、少聚集”等個人防護措施,養成良好的個人衛生習慣。如出現發熱、咳嗽、乏力等癥狀,應做好個人防護,立即到醫療機構發熱門診就診,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七、倡導全體公眾嚴格按照《公民防疫基本行為規範》的要求,積極配合落實各項疫情防控措施。符合條件的公眾應全程接種新冠肺炎疫苗,已完成全程免疫6個月者應加強免疫。
湖南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2022年8月4日
附表:外省入(回)湘人員衛生服務措施(2022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