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商貿(貿易、電子商務)類
1、百貨類(日用百貨、服裝服飾、鞋帽、皮革制品、玩具、洗滌用品、化妝品、護膚品、照相器材、音響器材及設備、體育用品、成人用品等);
2、文化辦公用品類(紙制品、紙張、辦公設備、辦公用品等);
3、辦公用品類(辦公用品、辦公設備、辦公用品等)。
2、文化辦公用品(紙制品、紙張、辦公設備、辦公用品)等;
3、包裝材料等。
4、工藝品(工藝禮品、金銀首飾、銀器、銀制品、珠寶首飾)等。
5、化工原料及產品(危險品除外)、化學試劑、化工百貨等。
6、五金交電(家用電器、自行車、電動車、汽車配件、汽車零配件、汽摩配件、鋼絲繩、閥門、管件、軸承等。電子產品、通信設備、通信器材(衛星天線除外)、電信設備、電信材料、儀器儀表、電線電纜等);
8、機電設備及配件(電動工具、制冷設備、壓縮機及配件、切削工具)、機械設備及配件等。
9、計算機、計算機軟件及配件、印刷產品等;
10、預包裝食品等。
二、電子科學與技術(計算機科學與技術、科學技術)類
1、計算機軟硬件的開發與銷售;
2、計算機技術、技術咨詢、技術服務;
3、互聯網工程建設、調試與維護;
4、互聯網運營推廣、廣告代理;
5、電子產品及配件批發、銷售;
6、安防監控產品銷售、施工及技術服務;
7、機電產品銷售及安裝、服務;
8、辦公設備及辦公用品批發、銷售;
9、辦公設備及辦公設備銷售;
10、從事貨物及技術進出口。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國家電子商務法》
第三條
國家鼓勵發展電子商務新業態、創新商業模式,促進電子商務技術研發和應用,推動電子商務誠信體系建設,營造有利於電子商務創新發展的市場環境,發揮電子商務的作用。
第四條
國家平等對待線上和線下商務活動,促進線上和線下商務活動融合發展;各級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不得采取歧視性政策措施,不得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市場競爭。
第五條
電子商務經營者從事經營活動,應當遵循自願、平等、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遵守法律和商業道德,公平參與市場競爭,履行消費者權益保護、環境保護、知識產權保護、網絡安全和個人信息保護等義務,承擔產品和服務質量責任,接受政府和社會。監督。
第八條 電子商務行業組織依照本組織章程開展行業自律,建立健全行業規範,推進行業誠信建設,監督和引導行業經營者參與市場公平競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