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醫療費用
受傷後,第壹筆費用通常是醫藥費。這包括急救費、住院費、手術費、藥費、檢查費等。您有權要求對方全額支付這些費用,以確保您的身體得到及時有效的治療。
二、誤工費
由於受傷,您可能需要暫時或長時間停止工作,導致收入減少或損失。這部分損失,也就是誤工費,也可以向對方索賠。誤工費的計算壹般根據妳的工資或收入水平和誤工費來確定。
第三,護理費用
在康復期間,您可能需要特殊護理來協助您的日常生活和康復訓練。這部分費用,也就是護理費,也可以要求對方賠償。護理費用的計算通常根據護理人員的費用和護理時間來確定。
第四,交通和住宿費用
受傷後可能需要去醫院治療或復檢,由此產生的交通費和住宿費也可以向對方索賠。這包括妳和妳的陪同人員的交通和住宿費用。
五、住院夥食補助
住院期間,妳可能需要支付餐費。這部分費用也可以向對方索賠。住院夥食補助費的計算壹般根據住院夥食標準和住院時間確定。
六、必要的營養費
為了加快妳的恢復,妳可能需要補充必要的營養。這部分費用,也就是營養費,也可以向對方主張賠償。營養費的計算通常是根據妳的身體狀況和醫生的建議來決定的。
總而言之:
受傷後可以要求對方支付多項費用,包括醫藥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夥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等。這些費用的計算壹般根據實際情況和相關法律法規確定。在進行索賠時,建議您保留好相關證據,如醫療費用發票、收入證明等,以便必要時舉證和維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179條規定: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夥食補助費等治療康復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用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支付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76條規定:
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或者財產損失的,保險公司應當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的責任限額內予以賠償;不足部分按照下列規定承擔賠償責任:
(壹)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有過錯的壹方承擔賠償責任;雙方都有過錯的,按照各自的過錯比例分擔責任。
(二)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發生交通事故,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沒有過錯的,由機動車壹方承擔賠償責任;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有過錯的,根據過錯程度適當減輕機動車壹方的賠償責任;機動車壹方沒有過錯的,承擔不超過10%的賠償責任。
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故意碰撞機動車造成的,機動車壹方不承擔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