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衛生部制定的《獻血者健康檢查標準》,有下列情況之壹者,暫不宜無償獻血。
1) 接種麻疹、腮腺炎、黃熱病、脊髓灰質炎活疫苗不足兩周者。
2) 接種風疹疫苗、狂犬病疫苗未滿 4 周者,或被瘋狗咬傷後註射狂犬病疫苗未滿 1 年者。
3) 最後壹次註射後接受動物血清不足 4 周者。
4) 半個月內拔牙或做過其他小手術者。
5)月經期、妊娠期、流產後未滿6個月、產後未滿1年及哺乳期的婦女。
6)感冒、急性胃腸炎痊愈未滿1周,急性尿路感染痊愈未滿1個月,肺炎痊愈未滿3個月。
7)皮膚局限性炎癥愈合後不足 1 周,廣泛性炎癥愈合後不足 2 周。
8)近 5 年內輸過全血和血液成分者。
9)大手術後未滿6個月者,闌尾切除術、疝修補術、扁桃體手術後未滿3個月者。
10)某些傳染病:如痢疾痊愈未滿6個月者、傷寒痊愈未滿1年者、布魯氏菌病痊愈未滿2年者、瘧疾痊愈未滿3年者。
什麽樣的人不能參加無償獻血?
根據衛生部制定的《獻血者健康檢查標準》,有下列情況之壹者不能參加無償獻血。
1)性傳播疾病、麻風病、艾滋病患者和艾滋病病毒感染者。
2)肝炎患者、乙肝表面抗原陽性、丙肝抗體陽性。
3)過敏性疾病和反復過敏的患者,如經常出現蕁麻疹、支氣管哮喘、藥物過敏等。
4)各種結核病患者,如肺結核、腎結核、淋巴結核、骨結核等。
5)心血管疾病患者,如各種心臟病、高血壓、低血壓、心肌炎、血栓性靜脈炎等。
6)呼吸系統疾病患者,如慢性支氣管炎、肺氣腫和支氣管擴張、肺不張等。
7)消化系統和泌尿系統疾病患者,如較嚴重的胃和十二指腸潰瘍、慢性胃腸炎、急慢性腎炎和慢性尿路感染、腎病綜合征、慢性胰腺炎。
8)血液病患者,如貧血、白血病、真性紅細胞增多癥及各種出血性、凝血性疾病。
9)內分泌疾病或代謝紊亂患者,如垂體和腎上腺疾病、甲狀腺功能亢進、肢端肥大癥、尿毒癥和糖尿病。
10) 神經系統器質性疾病或精神疾病患者,如腦炎、腦外傷後遺癥、癲癇、精神分裂癥、癔病、嚴重神經衰弱等。
11)寄生蟲病和地方病患者,如黑熱病、血吸蟲病、絲蟲病、鉤蟲病、囊尾蚴病和血吸蟲病、克山病、巨細胞癥等。
12) 各種惡性腫瘤和影響健康的良性腫瘤患者。
13) 胃、腎、脾等重要內臟器官切除者。
14) 慢性皮膚病患者,尤其是感染性疾病、過敏性和炎癥性系統性皮膚病,如體癬、全身濕疹、全身銀屑病等。
15) 眼科疾病患者,如角膜炎、虹膜炎、視神經炎和伴有眼底變化的高度近視。
16) 自身免疫性疾病和膠原性疾病,如系統性紅斑狼瘡、皮肌炎、硬皮病。
17) 有吸毒史者、同性戀者、有多個性伴侶者。
18) 法醫認為患有其他疾病的人不能獻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