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上杭縣水利局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編外人員2名。本著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現將有關招聘事項公告如下:
壹、招聘崗位及人數
河道管理中心工作人員(編外用工)2名。
二、招聘對象及條件
(壹)申請人應當符合下列要求: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和法規,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政治道德素質和壹定的政策理論水平。
2.精通計算機辦公軟件操作,具有較強的語言表達和溝通協調能力。
3.申請人必須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大專以上學歷。專業要求為:(1)水利水電工程、水工程、水利工程施工技術、水工結構工程、水利水電建設工程、水利工程、水力學與河流動力學、港口海岸與河道整治工程、港口航道與河道整治工程、水利工程造價管理、水利工程試驗與檢測技術、水利工程監理、農業水利技術、水文與水資源工程。(2)農業工程中的農業水利工程和農業水土工程;報考人員的學歷及用於報考的專業須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Xuexin.com,/)查詢認證,專業要求參照《福建省機關事業單位招聘專業指導目錄(2020)》進行審核。
4.招考範圍為上杭縣,即報考人員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壹:報考時的常住戶口(含居住證,下同)在上杭縣轄區內,或上杭縣生源為應屆畢業生(即上杭縣第壹屆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錄取並取得學歷)。
5.年滿35周歲(10月27日及以後出生,1984 165438),身體健康,符合現行公務員體檢標準,具備正常履行招聘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壹的,不得報考:
1.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者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未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3.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
4.因各級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公開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被記入考生誠信檔案,記錄期未滿的人員;
5.現役軍人和普通高等學校全日制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
6.法律、法規、規章等。規定不得招聘在國有單位工作或者從事招聘崗位工作的其他情形人員(如違反綜治等政策法規的人員、被法院失信人員等)。).
7.考生不得應聘,構成回避關系的招聘崗位。
三。註冊和資格考試
(1)註冊
1.報名時間:2020,165438+10月27日至65438+2月11(正常工作時間:上午8: 00至12:00;下午2: 30 ~ 5: 30)。
2.報名所需材料:報名者須持本人戶口簿(居住證)、身份證、學歷證書等報名條件要求的材料1份,本人1寸證件近期彩色照片3張,報名時填寫報名表。
3.報名方式:現場報名。報名地點是上杭縣紫金路39號上杭縣水利局8樓綜合股。聯系人:姜女士,聯系電話:0597-3842061。
(二)資格審查
1.報考人員應嚴格按照《招聘對象及條件》的要求進行報名,並對報名表中填寫的報名信息及提交的相關報考材料的真實性和準確性負責;
2.該局招聘工作組根據《招聘對象及條件》的要求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合格後方可參加考試;
3.審查候選人的資格貫穿整個招聘過程。壹旦發現應聘人員不符合方案要求或招聘崗位資格條件或提供虛假信息(包括考察時提供的證明材料等。),他們將立即取消考試、聘用資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四、招聘考試方法
根據合格報考人員的情況,通過以下方式組織考試。
(壹)報名人數不超過該崗位招聘人數的,延長報名時間。報名時間延長後報名人數不超過該崗位招聘人數的,由縣水利局采取考核方式招聘,考核方案另行制定。考核合格者,確定為考察對象。
(二)報名人數(含延長報名時間後的報名人數,下同)超過該職位招聘人數但不足3倍(含3倍)的,按以下方式通過結構化面試進行招聘,面試委托上杭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實施。
(三)報名人數超過該崗位招聘人數3倍的,按以下方式通過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招聘,筆試和面試委托上杭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實施。
1.筆試(滿分按100計算)
(1)筆試科目為“寫作”,題型為主觀題,筆試不指定復習用書。筆試及格線定為60分,達不到及格線的不壹定面試。
⑵筆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考試的具體時間、地點和要求以發放的筆試準考證為準。
2.面試(滿分100)
(1)面試官確定。達到筆試合格線的報考人員,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為面試人員,最後1名面試人員,如成績相同,確定為該崗位面試人員。參加筆試人數不足招聘人數3倍的,參加筆試並達到合格線的人員全部確定為面試人選。如有面試人員放棄,則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從達到筆試合格線的人員中遞補空缺名額。
(2)面試內容。面試采取結構化方式進行,主要測試理論政策水平、思維反應能力、綜合分析能力、語言表達能力和履行職責所必需的基礎知識和能力。
(3)面試要求。面試的具體時間、地點和要求以下發的面試通知為準。參加面試時,應聘人員應提供本人身份證、筆試準考證、面試通知書等原件。
(4)參加面試人數超過招聘人數的,面試合格線設置為60分,未超過招聘人數的設置為70分;達不到面試資格線的,不能確定為考察對象和體檢對象。
(四)相關事項
1.報考人員不按考試要求參加筆試或面試的,視為自動放棄招聘資格;報考人員在考試過程中違反筆試、面試規則,情節嚴重的,取消招聘資格。
2.考試總成績的計算:如果是面試招聘,總成績=面試成績;以筆試或面試方式招聘的,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五、考察、體檢和宣傳
1.根據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照招聘人數1: 1的比例確定科目;若確定的科目考試總成績與分數相同,則以筆試成績高的為第壹名;筆試成績相同的,按照學歷高、年齡小的順序確定。
2.由上杭縣水利局根據有關規定和招聘對象及條件的要求進行調查,確認應聘人員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實準確,是否符合招聘對象及條件的要求。考察不合格或主動放棄的,按上述規定依次遞補考察對象人選。
3.考察合格者確定為體檢對象,由上杭縣水利局按照現行公務員錄用體檢相關標準和要求組織體檢,體檢費用由錄用對象承擔。未按規定參加體檢或自願放棄體檢的,視為自願放棄本次招聘資格,體檢不合格者不予聘用。體檢中出現身體不合格或自願放棄者,按上述規定依次遞補。
4.根據考試、考察、體檢結果,研究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並公示7天。公示期滿後,公示結果不影響錄用的,確定為員工。
不及物動詞就業和管理
(1)經確認的員工與勞務派遣公司簽訂勞動合同,派遣到上杭縣水利局工作。聘用合同期限為3年,試用期為3個月。試用期後考核合格者繼續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聘用期滿後,經縣水利局考核合格,雙方同意續聘。
(2)職工已與有關單位簽訂勞動或聘用合同且在合同期內的,在辦理聘用手續前自行解除原合同,隱瞞不報的,後果自負。
(三)招聘人員因自身原因未按要求辦理聘用手續的,取消該人員的聘用資格,並按上述辦法進行遞補。
(4)聘用人員的報酬和待遇按本單位編外人員待遇的有關規定執行。
七。其他事項
(壹)報考人員在報名、考試、體檢、考察等過程中有弄虛作假或違規行為的。,壹經查實,取消其聘用資格,已簽訂聘用合同的壹律終止聘用,並按上述辦法遞補相應崗位。
(2)報名時應聘者留下的聯系電話在本次招聘期間必須保持暢通,無法聯系到應聘者的後果由應聘者自行承擔。
(3)首次員工服務期原則上不少於2年。
(4)本次招聘最終解釋權歸上杭縣水利局所有。
上杭縣水利局招聘編外人員登記表。文件
上杭縣水利局
165438+2020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