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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7月19日,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公布了2017版國家醫保目錄,將肺癌靶向藥物厄洛替尼、貝伐珠單抗等36個藥品納入參保目錄。
這裏有兩個重點:
(1)我國現行的是2017年版的醫保目錄,相比2009版的醫保目錄,更新了較多藥品。
(2)加入的抗癌靶向藥為醫保目錄的“乙類藥”。
下面,我們就來算筆賬!
加入社保目錄後,4萬的格列寧(現實中的抗癌神藥“格列衛”單價2萬多元,已經加入社保目錄),需要支付多少錢?
與甲類藥全額計入統籌基金不同,乙類藥有壹個自付比例,各地區有所不同,壹般在5%-20%之間,這部分是不能報銷的,我們以10%為例,所以可以計入統籌的部分是4萬*0.9=3.6萬。
然後不同地區、不同醫院有不同的報銷比例,壹般在70%-95%之間,我們以某三甲醫院報銷比例80%為例,可以報銷3.6萬*0.8=2.88萬。
也就是需要個人支付4萬-2.88萬=1.12萬元,自付比例30%左右。
當然各個地區藥品價格、報銷比例可能會有所差異。
1、不得不說的醫療費用
加入社保目錄之前格列寧屬於(4)自費費用,加入社保目錄後屬於乙類費用。
社保可報銷部分:(1)和(2)醫保統籌***付比例部分
醫保補充報銷部分:(1)和(2)醫保***付比例外部分;(3)和(4)的全部費用。
舉例說明:
A先生,因為疾病在某二甲醫院住院治療,假設***花費2萬元,其中乙類費用中自付比例費用2000元,自費費用部分1000元,該醫院報銷比例為80%,起付線800元。
社保報銷的費用為:
(20000-2000-1000-800)*80%=12960(元)
社保不能報銷的費用:
20000-12960=7040(元)
2、不得不說的疾病風險
劇中的慢粒白血病屬於“重大疾病”中的癌癥的壹種,因為高費用,所以引起廣泛的關註。
從這個角度上,我們可以對疾病的風險進行以下分類。
而且,我們可以得出:不是所有的疾病風險都需要保險進行轉移,而且疾病保險的購買順序非常重要。
第1類:重大疾病風險
第2類:疾病住院風險
第3類:疾病門診風險
重大疾病治療費用高、康復時間長,壹般需要持續服藥,而且壹般用到較高比例的自費藥、乙類藥,在有社保的情況下,個人也需要支付較高的費用。
疾病住院壹般是普通疾病的住院,花費壹般不高,不需要持續服藥治療,社保報銷之後,壹般花費在幾千元。
疾病門診就是日常的小病門診,最頻繁發生,社保報銷之後,壹般花費在幾百元或上千元。
保險最應該解決的疾病風險,有兩個特點:高費用、發生率低。
因此,疾病保險配置順序應該依次解決:重大疾病風險、疾病住院風險、疾病門診風險。
重大疾病風險對應的保險:百萬醫療險、重大疾病保險
疾病住院風險對應的保險:普通住院醫療險
疾病門診風險對應的保險:門診保險
3、保險配置建議
最低層次:百萬醫療險
經濟層次:百萬醫療險+重大疾病保險
標準層次:百萬醫療險+重大疾病保險+普通住院醫療險
優享層次:百萬醫療險+重大疾病保險+普通住院醫療險+門診保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