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條 為規範資產處所屬各庫房的管理,保障庫房物資的正常供應,結合實際工作情況,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於所內各庫房管理。
第二章 管理機構及其職責
第三條 資產處是所內倉庫管理的歸口管理部門。
第四條 采購員負責采購物資的入庫及不合格品的處置。
第五條 倉庫管理應形成的記錄包括“庫存物資采購計劃單”“器材登記卡”。
第六條 倉庫管理人員(簡稱:庫管員)是倉庫管理具體實施的責任人。
第七條 庫管員崗位責任制具體內容如下:
(壹)堅守崗位、工作積極、主動熱情、方便科研、敬崗愛業。
(二)熟悉器材業務工作流程、物資名稱、型號、規格、性能、用途、保管、保養等知識。
(三)廉潔奉公,不徇私情,嚴格按規章制度辦事,做到盈、虧有原因,損壞有報告,儲備有分析,調整有依據。
(四)器材計帳密切配合,分工協作,做到日清月結,定期盤點,帳物相符,及時處理各種變質和損壞物資。
(五)及時向采購員提出庫存補充計劃,要求做到既可保證供應又避免造成積壓浪費。
(六)嚴格執行物資驗收制度,見貨驗收,把好物資質量關,不合格物資壹律不予辦理入庫手續。
(七)物資入庫後,要嚴格按物資的品種、規格、性能分類,科學存放、標識清楚,合理有效使用倉庫面積。
(八)搞好庫房衛生,保持庫房清潔,貨架擺放合理整齊,不能超高、超寬,庫內進出道要保持暢通,便於物品入出庫工作。
(九)定期對貯存條件,貯存物品進行檢查。
(十)做好安全防火、防盜及安全檢查工作。
第三章 工作程序
第八條 庫管員與采購員要根據科研的需求情況,***同制定全年的庫存物資計劃並隨時做物資補充計劃,及時提出“庫存物資采購計劃單”,做到最佳的庫存倉儲定額,嚴禁造成庫存物資的積壓。
第九條 收貨程序
(壹)庫管員依據器材入庫單,驗證其產品的數量、型號、規格、合格證等,核對貨物是否與貨單相符,無誤後簽字入庫。
(二)建立健全帳、卡檔案,物資進出要及時、認真填寫器材登記卡,並做好進貨和消耗情況的統計工作,做到日清日結。
(三)庫管員收發貨物時,發現不合格物品應作好記錄,並隔離存放,同時通知部門領導進行處理。
第十條 發料程序
(壹)嚴格出庫領料手續,庫管員依據課題本、領料單發放物品,發料前對領用物品、審批人等認真審核,嚴禁無領料單及無審批人簽字的發放。
(二)發料後要求領料人在領料單上簽字。
第四章 庫房安全管理
第十壹條 資產處安全網絡圖、倉庫安全管理制度、庫管員崗位責任制等制度掛牌上墻,嚴格參照執行。
第十二條 材料庫安全防火制度
(壹)庫內應有明顯的“嚴禁煙火”標示牌,倉庫周圍不許堆放木材和其它易燃物品。
(二)庫房的通道及出入口不準堵塞,應保持暢通。
(三)倉庫內不準存放易燃、易爆化學品,貴重物品要與壹般物品分開儲存。
(四)庫房內禁止亂拉臨時電源和照明線,如發現電路有故障,應立即找電工修理。
(五)倉庫內嚴禁停放和修理各種機動車、電瓶等,要經常保持庫內清潔。
(六)非工作人員不得進入庫內,如工作需要必須進庫時要經本庫工作人員允許,方可進庫。
(七)倉庫內禁止壹切明火,如須動用明火作業時,須經有關部門批準。
(八)倉庫人員每天下班前,對自己所管轄的倉庫要進行壹次安全防火檢查,確定無疑後,關好門窗,切斷壹切電源及水源,並認真填寫檢查記錄。
(九)對本部位的消防器材需妥善保管,工作人員應熟悉放置地點及使用方法。
第十三條 玻璃庫安全防火制度
(壹)倉庫內應有明顯的“嚴禁煙火”標示牌,倉庫周圍不許堆放木材和其它易燃物品。
(二)庫房的通道及出入口不準堵塞,應保持暢通。
(三)倉庫內不準存放易燃、易爆化學品,貴重物品要與壹般物品分開儲存。
(四)庫房內禁止亂拉臨時電源和照明線,如發現電路有故障,應立即找電工修理。
(五)倉庫內嚴禁停放和修理各種機動車、電瓶等,要經常保持庫內清潔。
(六)非工作人員不得進入庫內,如工作需要必須進庫時要經本庫工作人員允許,方可進庫。
(七)倉庫內禁止壹切明火,如須動用明火作業時,須經有關部門批準。
(八)倉庫人員每天下班前,對自己所管轄的倉庫要進行壹次安全防火檢查,確定無疑後,關好門窗,切斷壹切電源及水源,並認真填寫檢查記錄。
(九)對本部位的消防器材需妥善保管,工作人員應熟悉放置地點及使用方法。
第十四條 貴重金屬的安全管理制度
(壹)貴重金屬,必須儲存於保險櫃中並配備兩把鎖,由2人保管與發放。
(二)科研人員在領用貴重金屬時,必須詳細填寫領料單,經本單位領導簽字,帶貴重金屬卡,方可發放。
(三)庫管員在發放貴重金屬時,要嚴格檢查核對領料單上填寫的品名及數量,認真稱重,避免誤差。
(四)庫管員在發放貴重金屬後,認真填寫貴重金屬隨物卡和總卡,以備後查。
(五)對研究室返納的貴重金屬,庫管員要認真核對裝箱單明細,並讓存放人簽字,分別對貴重金屬稱重做好標簽,裝入保險櫃存放。
(六)庫管員在發放貴重金屬後,應該關好水、電和防盜門。
第十五條 劇毒藥品庫的安全管理制度
(壹)劇毒藥品,必須儲存於保險櫃中並配備兩把鎖,由2人保管與發放。
(二)科研人員在領用劇毒藥品時,必須詳細填寫使用報告,經本單位領導簽字,報保衛部門簽字備案後,方可發放。
(三)庫管員在發放劇毒藥品時,要嚴格檢查核對領料單上填寫的品名及數量,在發放稱重時應帶膠手套,認真稱重,避免誤差。
(四)庫管員在發放劇毒藥品後,應該保存領料單第二聯,以備後查。
(五)對研究室臨時存放的劇毒藥品,庫管員要認真核對裝箱單明細,並讓存放人簽字,分別對劇毒藥品稱重做好標簽,裝入單獨保險櫃存放。
(六)庫管員在發放劇毒藥品後,應該關好水、電和防盜門。
第十六條 氣體庫安全管理制度
(壹)各種鋼瓶必須按照國家標準染色,寫上氣體名稱以示區分。
(二)氣體鋼瓶應專瓶專用,不得任意改動。
(三)各種氣體鋼瓶必須嚴格按氣體性質分類存放,特別是相互接觸可引起燃燒爆炸的氣體,絕不允許在壹起存放。
(四)氣體庫房要通風良好,庫管員要經常檢查氣體鋼瓶嘴子,嚴防氣體泄露。
(五)充滿氣體的鋼瓶不得靠近火源,不得受日光爆曬。
(六)鋼瓶嘴子不可隨意擰動,應無油汙,不得用膠墊,充滿氣體的鋼瓶要帶好安全帽。
(七)輕拿輕放,不得隨意放倒滾動。
(八)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鋼瓶要定期檢壓,過壓鋼瓶絕不允許充裝氣體。
(九)庫管員要熟悉掌握各種氣體的基本性質及特性,規範科學地進行管理。
(十)發生火災及時撥打“119”火警電話。
第十七條 危險品庫的安全管理制度
(壹)化學藥品必須儲存於庫房中,並按其性質分區、分堆、隔距保管,藥品堆垛不得過高、過密。堆垛之間、堆垛與墻壁之間,應該留出壹定的間距通道並保障通風良好。
(二)爆炸藥品與放射性物品,必須單獨存放於專門的倉庫中,不得與其他藥品同壹庫房存放。
(三)相互接觸能引起燃燒、爆炸或滅火方法不同的化學危險品,不得同庫儲存。如:強烈氧化劑(氯酸鉀、氯酸鈉、硝酸鈉等)與易燃物品,強酸性腐蝕物品,易燃物品與油脂,氰化物與酸性腐蝕物品不能存放在壹起。
(四)遇水燃燒,怕凍、怕曬的化學危險品,不許在露天、低溫或高溫處存放。
(五)化學危險品倉庫,應加強保衛,嚴格出入庫制度。庫內嚴禁煙火,杜絕壹切可能產生火花因素。如工作需要,必須用火時,需經單位領導同意和保衛部門批準,在指定安全地點進行。
(六)容器包裝要密封完整無損,如發現破損滲漏,必須立即進行安全處理,以防引起燃燒、爆炸或中毒。
(七)性質不穩定容易分解和變質,以及混有雜質而容易引起燃燒爆炸的化學危險品,應該定期進行測溫、化驗,防止自燃或爆炸。
(八)搬運化學危險品時,要輕拿輕放嚴防震動、撞擊、摩擦、重壓和傾倒。化學危險品倉庫,應該保持良好的通風。工作結束後,應該進行安全檢查並切斷電源。
(九)化學危險品倉庫保管員,必須對工作認真負責,克盡職守,並具備壹定業務知識,以便有效貫徹各項安全防火措施,確保安全。
(十)化學危險品倉庫,應健全安全防火制度。消防器材、通風設備、防毒設備應設置齊全。
第五章 附則
第十八條 本辦法由資產處負責解釋。
第十九條 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