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二政治案例 1、汽車不翼而飛 家住北京石景山區的歷文旭,2000年春節前夕,開著壹輛白色微型面包車,帶上家人和親戚到北京市玉泉電器城購物,當他們帶著買好的東西準備離開時,卻發現自己的車不翼而飛。歷文旭找到停車場的負責人,負責人卻拒絕承擔任何責任。因此,歷文旭把玉泉電器城、石安停車場等三家相關單位告上法庭,要求賠償自己丟車損失。據調查,歷文旭把車停放在商場外的石安停車場上,停車場工作人員向他收取壹元錢的停車費,歷文旭得到壹張收費發票。〈1〉停車場認為:“只收壹元錢,卻要保證幾萬元的財產安全,是不合理的”。妳認為這種說法對嗎?為什麽? 〈2〉根據調查,有的停車場怕承擔責任,而在發票上聲稱:他們收的是占地費、地名費,對所停放的車輛發生丟失概不負責,而在發票上印上 “丟失自負"字樣。如發生丟車現象,停車場是否要負責賠償?為什麽? 2、超市裏的小偷名單 廣東省肇慶市有壹家自選商場。商場老板黃獻忠看到商場失竊嚴重,設了警示牌、監視器,還別出心裁地設了壹塊“小偷公告牌"。把當場捉住的小偷姓名、住址登記在公告牌上,以示警告。2000年春節前後有兩名 10歲左右的孩子因被懷疑偷竊商場的東西,而被工作人員帶進辦公室審問。當場 從壹個孩子身上搜出壹些物品,商場強迫兩小孩寫了壹張檢討書。並把他們的名字也公布在公告牌上。此事引起社會各界的關註,記者也采訪壹些人士。不久,肇慶市公安局責令這場商場拆除這塊“小偷警告牌"。 〈1〉商場在處理兩個孩子的事件中,做出了哪些違法行為? 〈2〉商場以兩個孩子的檢討書作為證據,證明小孩是小偷,是否有效? 〈3〉成年人偷東西,名字上了公告牌,商場的行為是否合法? 〈4〉商場東西失竊,如有公安人員在場,公安人員是否有權進行搜查,為什麽? 3、地板大戰 1998年,深圳市森林王木業有限公司為了宣傳自己的產品—三層實木板的廣告中有壹句詞“強化地板是工業廢料”。還在漫畫廣告中聲稱強化地板對人的身體健康有害。結果在地板行業中引起軒 然大波,進而激起了強化地板企業的公憤。 於是,北京、上海等地的強化地板企業紛紛起訴森林王公司,最後,上海市第二人民法院作出前判決,被告森林王公司停止侵害,並賠禮道歉,賠償原告經濟損失250萬元,其中商業信譽和商品聲譽50萬元。 (1)法院為何判決強化地板勝訴?(2)試談談我國法律在維護社會經濟活動中有哪些原則? 4、壹樁埋藏了10年的謀殺案 河北孝感,地如其名,民風尚孝。1998年8月公安局在大悟縣黃站鎮的劉河村村東的兩座山上各挖出壹具屍體,驗屍結果證明:他們就是11年前失蹤的劉元新和劉榮(女),案子很快告破,兇手就是以村支書劉繼朝為首的劉姓 族人,***11人。原來劉元新和劉榮是壹對青梅竹馬的戀人,但雙方家長卻因為是同姓,又是遠房姑侄,雖已出五服〔超出五代〕,按當地風俗,本姓同村的不能結婚。此時劉榮已經有了身孕;劉元新卻以不孝出名,在家打娘罵老子,與以孝蓍名的村子很不相配,在劉元新父母的 請求下,村支書劉繼朝等11人為正村規族約。在1989年正月的壹個夜晚將劉元新勒死。後劉榮也在家人的逼迫下自殺而死,二人被埋地相望的兩座山上。 〈1〉劉元新和劉榮都已達到法定婚齡,兩人是否可以申請結婚? 〈2〉劉元新不孝是道德問題還是法律問 題?為什麽? 〈3〉為正村規族約,處死不孝子劉元新和傷風敗俗的劉榮,妳有何看法? 5、少女殺父 1999年10月,深圳光明農場發生了壹場命案,16歲的龍梅飛在做早飯時下了老鼠藥,導致龍梅飛壹家五口集體中毒,經醫院搶救,父親和弟弟死亡。原來龍梅飛壹家是外地到深圳以種菜為生的,龍梅飛三兄妹都沒上過學念書,龍梅飛經常偷別人家的東西,她父親為了教育她,常拿藤條打她,引發她對父親的厭恨,從而誘發殺人動機。壹念之差,竟然害死了父親和弟弟。 〈1〉在上述材料中,龍梅飛父親有哪些違法行為?違反了什麽法律? 〈2〉如果妳是法官,對龍梅飛的判決應該考慮哪些問題? 6、我的家在哪兒 2000年4 月17日上午山東省煙臺市芝罘區法院裏多了壹位特別的客人,他就是6歲的小男孩李海鑫,原來小海鑫的父母在1995年協議離婚了,小海鑫被判給了父親扶養。但現在,父母都已經不要他了,法官們沒辦法,只好帶上他去找他的父母。在四五年的時間裏,海鑫的父母相繼組成了新的家庭,當法官們找到他的父母時,他父親懷疑海鑫不是他親生兒子拒絕領養,而找到他母親時,母親也以沒有工作為藉口拒領小海鑫。 小海鑫父母誰的做法正確,誰的做法錯誤,為什麽? 7、 這筆酬金該不該拿 寧波市出租車司機桂得軍在1999年3月6日時拾拾到了俄羅斯商人埃立克遺忘在車裏的皮包,皮包裏有電腦、數碼相機還有他耗時八年編寫的電腦程序,價值不菲,埃立克很著急 ,於是在經濟電臺上播出尋物啟事,啟事中有“酬謝金額8888元”字樣。第三天,桂利軍把皮包送還給埃立克,埃立克當面送給他880美元和1600 人民幣。後來埃立克的中方代理人到寧波進行舉報,公管處根據《寧波市出租車客運管理條例》,出租車駕駛員發現乘客在車輛上丟失的財物,應及時歸還,無法歸還的,應當及時上交所在單位或運管部門。責令桂得軍把所得酬金還給埃立克。 〈1〉若桂利軍拾到皮包而不交還,是道德問題還是法律問題?為什麽? 〈2〉公管處為什麽要桂利軍交還酬金?酬金該不該還?公管處行使的是什麽職能?為什麽?〈3〉桂利軍不服,認為公管處是越權行為,而把公管處告上法庭,這種官司在法律上稱什麽?被告壹般指誰? 8、油耗子 位於陜北的安塞油田常常被偷。據調查,偷油的人在輸油管線上偷偷裝上壹個閥門,隨時可以把管子接到油罐車上,常造成輸油管道的破壞。有壹次,22號油井遭嚴重破壞,偷油的人把盤根鋸斷,造成大量原油從柱口泄漏出來,工作人員不得不關閉了總閘,油井 被迫停產。據了解偷油的人是附近村莊壹些村民,偷壹袋油他們可以賺幾百元錢。油井工作人員把他們稱作“油耗子”。 〈1〉如果僅僅是偷油,不破壞油田設施,“油耗子”們的行為是什麽性質的違法行為? 〈2〉上述材料中我們看到“油耗子”們不但偷油,還造成油田設施的破壞,他們的行為又是什麽性質的違法行為? 9、馬路殺手 1999年10月18日晚上7點30分,四川省廣漢市高坪鎮公路發生了壹起車禍,經勘察認定,司機劉長貴駕車在雙方車子會車相平行行駛時,看到路上有壹個稻草人,劉長貴以為是真人,壹時緊張,而車速過快來不及閃開,把車開進了左邊人行道,造成行人三死四傷。原來稻草人為村民馮青山所紮,扔地路上,壹個算命先生說馮遇到王鬼,不久會被汽車撞死,要紮壹個稻草人,替馮青山死,馮照辦了,沒想到出現了上面壹劇。最後廣漢市人民法院對此案作出判決。判處劉長貴交通肇事罪,有期徒刑兩年,並賠償受害人的各項費用13萬元:判處馮青山過失危害公***安全罪,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 馮青山為什麽會被判危害公***安全罪? 10、法庭上的劫持案 山西省河津市龍門村村民楊春發,因村民胡誌傑欠了他30萬元,在找不到胡的情況下,糾集了20多人到胡的兒子胡國喜家裏,說父債子還,把胡國喜轟走,楊的壹家在胡家住了下來。壹年後,胡國喜把楊告上法庭,楊春發竟然糾集了20幾人,在法庭裏當場把法警打倒,把胡國 喜劫走並關地壹個黑房子裏長達五天五 夜,有關部門經過多次營救,胡國喜才獲自由。後來,楊春發投案自首。 〈1〉楊春發有哪些違法行為? 〈2〉楊春發的“父債子還”是否有法律依據? 〈3〉楊春發自首後,取保候審過程中向法院起訴胡誌傑,要求胡歸還拖欠的款項30萬元,這種官司的法律名稱是什麽?以這個官司為例,說說官司要經過哪些基本階段? 11、醫院丟嬰案 漸江籍周海萍,1998年年初在廣東省南海市黃歧醫院產下壹個嬰兒。不料,嬰兒竟然地醫院裏丟失了,周海萍以侵權為由狀 告醫院,要求醫院賠償損失。不久,法院下達壹紙判決書,認為醫院不構成侵權,周海萍敗訴了。周海萍不服,要繼續上訴上壹級人民法院。 周海萍能向上壹級人民法院上訴嗎?談談法律是怎麽樣規定的? 12、沈靜的羔羊 少女小英做了壹個長達五年的噩夢。16歲時,她的鄰居,30歲的農民紀傳勝強奸了她,而後還威脅她不要告訴他人,否則就捅死她和炸死她全家。小英十分害怕,始終不敢對家人說。紀傳勝抓住她的心理,五年來又多次強奸和毆打了她。有壹次,紀傳勝還把她關在自家床底下的地窖裏四個多月,家人以為她失蹤了,當奄奄壹息的小英回到家裏,小英還不敢說出事實真相。直到半年後,再次遭到毆打和強暴的小英面青鼻腫回到家裏,在母親的壹再追問下,小英才說出事情的真相,她的父母報了案,罪惡滔天的紀傳勝被判處了死刑。 〈1〉壹直忍耐的小英,她的行為是否正確?為什麽?如果妳是她,妳應該怎麽辦? 〈2〉有人認為,殺人才償命。紀傳勝沒有把小英殺死,為什麽還要被判死刑? 13、 學生告學校 鐵路 五中16歲 學生彭睿瑜, 在參加學校與衡陽電視臺合辦的“快樂老家”節目中,獲得了價值6800元的幸運獎 ,但校方卻不把大獎 交給他,而捐給福利院。 理由 是校方早在參加節目之前 已就中獎問題與同學們有約在先① 凡是本校方陣中的號碼抽中了,由學生會 主席上臺去抽獎或領 獎;② 不管是老師還是同學或是領導,如果中了獎,獎品統壹歸學校進行處理。 根據所學知識分析: 這6800元應歸學校處理還是歸彭睿瑜所有? 14、設立不施救助罪如何? 8歲男孩田春鵬在家玩耍時不小心將壹支筆帽吞入了喉嚨。筆帽卡在了支氣管中,呼吸困難。家人火速將他送到臨近的山西省人民醫院搶救。值 班醫生任玉章卻以“沒有床位”為由拒收田春鵬,田春鵬壹家人不得不抱著孩子趕往山西省醫科大學第壹附屬醫院,在途中孩子窒息了。到醫院後,王斌全大夫情急之下,用壹把甚至來不及消毒 的刮胡刀切開孩子的喉管,取出了筆帽。然而因窒息時間過長,田春鵬雖然保住了性命卻成了植物人。 結合所學的知識分析 (1) 有人說,值班醫生任玉章見死不救,缺乏人道 主義精神,應該受到道德 的遣責,妳說呢? (2) 如果把人們所遣責的“見死不救”訂入法律條款中為“不施救助罪”,那麽它體現的是國家創制法律的哪種形式? 15、大命的女嬰 臧永強用摩托車帶著即將臨產的妻子李亮在去嶽母家的路上,被孫言義的大貨車撞出幾十米。夫妻倆當場死亡,但李亮腹中的嬰兒卻奇跡般地誕生了。據目擊者說是孫言義的大貨車超車造成的車禍。嬰兒的祖 父母,外祖父母得知後悲痛萬分。三個月後,老人以臧 靜及其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名義向法院提出訴訟,檢察機關已對 孫言義提起公訴,最後法院判處孫言義有期徒刑3年,賠償16.7萬元。 根據所學知識回答: (1) 案中包含哪幾種訴訟? (2) 三個月大的臧靜是未成年人,無民事行為能力,能否作為原告? (3)案中孫言義被判 處有期徒 行3年,為什麽 又要賠償16.7萬元? 16、破壞選舉,法紀不容 某縣人代會召開期間,縣委副書記許康因不滿縣長李光明,夥同陳軍、陳富兩人,策劃了題為《告 全縣人民書》的“小字報”。列舉了縣長,也是新壹屆縣長候選人李光明貪汙受賄和玩弄女 人等 6大罪狀的 “小字報”,在許多地點張貼、散發,致使李光明因贊成票沒過半數而落選。 根據所學知識回答以下幾個問題: (1)案中的許康寫小字報是違法還是犯罪? (2)結合本案,談談妳的認識。 17、我想有個家 某中學生琪琪13歲,13年來她被 親生父母拋棄過兩次。第壹次是她剛出生時,因為女嬰,被 父母拋棄在醫院,好心的醫護人員暫時收養了女 嬰,取名嬰嬰。15個月後,醫院向法院 起訴,後經親子鑒定,確定嬰嬰為陳郁權、蘇敏捷所生。在法律的幹預下,嬰嬰終於回到了親生父母的身邊,並改名琪琪。第二次是5歲時,因父母感情破裂離婚,又分別成立了家庭,只能和年邁的爺爺生活在壹起。祖 孫倆 相依為命,爺爺下崗後,他們每月只靠三四百元的補貼過活。生活對於他們來說是苦澀和艱辛的。琪琪的事得到廣州大同律師事務所的法律援助,經多方調解,琪琪的父母仍然拒交撫養費或領回琪琪。 根據所學知識分析: (1)琪琪父母的行為違反了哪些法律法規?為什麽 ?(2)琪琪該怎麽辦?請妳幫琪琪想想辦法。 18、不同的命運 材料壹:女中學生馬某與她的堂弟壹起去觀看流星雨。淩晨3點鐘,馬某姐弟倆在回家的路上,被壹名自稱是聯防員的人攔住,要查看她們的證件,那人讓女孩的堂弟回家取學生證,然後以帶女孩去派出所為由將女孩帶上了出租車,兩個孩子並沒有意識到這個人是冒牌貨。幾天後,人們在郊區的壹個公園裏發現了已經死亡的女孩。公安機關迅速展開了偵察工作並很快破案,將犯罪嫌疑人龐德祿抓獲。 材料二:壹天上午,15歲的小麗獨自在家,突然聽到門外有聲響 ,她以貓眼往外看,發現貓眼被堵住了。就給同壹單元樓上的同學打電話,她的同學光著腳下樓看到確實有兩個人在撬小麗家的門。於是小麗超時趕快撥打了電話給 “110”。接到報案後的警察火速 趕到了現場。當場抓住了那兩個小偷。 結合所學知識分析: (1)結合材料壹,假如妳是法官,對龐德祿應該如何定罪判刑? (2)材料壹、二給妳什麽啟示 ? (3)面對歹徒行兇,該怎 麽辦? 19、背起爸爸上學去 李勇6歲的時候,父親就癱瘓在床,李勇以優異的成績考上縣城中學,正當這時,操勞過度的母親突然去世了。李勇有壹個哥哥和三個姐姐,都已成家立業,李勇的母親去世之後,他把贍養父親的希望寄托在哥哥的身上,但他的哥哥並沒說贍養 父親,而說家庭的財產怎 麽分,分過之後才能說別的怎 麽辦。三個姐姐卻說她們的風俗就是女子不能隨便把自己的父親帶回婆家。哥哥不願養父親,姐姐又不能養父親。李勇只好“背起爸爸上學”。在學校附近,租下壹間簡陋陰暗的小房。李勇壹邊照顧著父親,壹邊保證著自己的學業。 結合材料,根據所學知識回答以上問題: (1)李勇有沒有贍養父親的義務?為什麽 ? (2)李勇的父親應該由誰贍養? (3)案中李勇的哥哥及其三個姐姐都拒絕贍養父親,該怎麽辦? (4)當妳成年後,妳準備怎 樣贍養撫助父母? 20、彩禮該歸素誰? 孫建軍和陳娜經人介紹,很快就結婚。女方借此向男方索取8000元的彩禮,婚後,小兩口為壹些生活小事鬧起了矛盾,新婚不過三個月又離婚了。離婚時,男方要求返還8000元彩禮,然而女方的父母認為在農村娶媳婦給彩禮是天經地義,拒絕退還。最後打了半年的離婚官司。 根據所學知識 ,結合上述案例,回答以下問題: (1)借婚姻索取財物是否違法?違反什麽 法?為什麽 ?(2)借婚姻索取財物有何危害性? (3)如果妳是法官,妳準備如何處理這8000元的彩禮? 21、不僅僅是幾棵蘿蔔 壹夥歹徒在街頭行兇,110巡警迅速出擊,歹徒 逃至劉崇漢家的小院,劉家小院的蘿蔔地被 踩 得壹片狼藉。戶主劉崇漢向 公安局提出 索賠。當他提出 索賠要求後,他的命運發生了轉變。他受到了所在單位的壹系列處分和懲罰,也遭到了市民的壹致遣責。 根據 所學知識分析: (1)在現實生活中,當公民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應該怎麽辦? (2)案中公安民警冒著生命危險追捕歹徒踩 壞了公民劉崇漢院裏的蘿蔔,並不是非法侵害,劉崇漢有沒有權利要求賠償? 22、為了能常回家看看 魏秀芳夫婦把50多歲的大兒子告上法庭,只是讓大兒子能常回家看看,並要求每月親自送20塊錢的贍養費。原因是1993年7月父子倆鬧矛盾後,就不再往來。老倆思兒心切。於是出現了開頭 的壹幕。經法院調解,大兒子今年6月又邁進了父母的家門。並保證每月親自給他們送40塊錢的贍養費。老倆口終於又見到6年未歸的兒子。 老倆 口真的缺這20 塊錢嗎?為什麽? 23、“傻子”之爭 瓜子大王年廣久的前妻彭曉紅聲稱自己才是傻子商標的主人。她說:“我23歲跟著他,離婚我什麽 都不要。但我帶著小孩,我憑什麽能耐養活小孩?那就是授權書。自食其力養 活小孩加上我也壹直經營“傻子”瓜子,所以我把授權書當作自己的離婚財產。”經法院壹審判決,認為傻子商標專用權應由商標註冊人年廣久享有彭不享有商標專用權,彭不服,上訴,要求享有傻子瓜子的使用權,而不再是專用權。 結合課本有關知識,回答以下問題 妳認為彭的話有沒有道理?商標專用權屬於夫妻***同的財產嗎? 24、白菜命案 為了防止偷盜,掌握線索抓到偷菜 賊, 姜章太在自家白 菜上噴灑了大量的有毒農藥,但悲劇發生了:同村的周金仙在放鵝途中,順手摘了兩棵白菜回家,將菜葉餵鵝,菜心留作晚餐。第二天,丈夫不省人事,周金仙已休克,經搶救,丈夫死亡,周雖脫了險,但身體受到嚴重的傷害。經偵查,他們是因吃了姜章太的施大量劇毒農藥的白菜而死亡的。99年1月27日,姜章太因涉嫌過失致亡而逮捕,老百姓和村幹部很不理解。曾兩次十多人到派出所要求釋放姜。他們認為這種投毒防盜不違法。不能構成犯罪,死者的兒子只要求姜賠償損失,不想追 究刑事責任,姜的妻子更是十分冤枉,我家的菜被偷,人還要進班房。99年8月,法院以危險物品肇事罪判 處姜有期徒刑2年6個月。 結合課本中的有關知識回答: (1)我國公民權利有哪些特點?法律確認的公民權利如何實現 ? (2)公民在行為選擇時要怎樣做? (3)從中妳得什麽 啟示? 25、土地——財富之母 90年代初,容城縣政府投資 100多萬元把130畝土地,用圍墻圍了起來。後因資金不夠 ,項目停了。土地也就荒蕪閑置 了。1994年政府將土地還給農民,但埋在地下的農作物澆灌設施已被 毀得壹幹二凈。旱澇保收的噸噸糧田,如今只長野草,不長莊稼。壹位老農民說:“農民沒有土地就像斷了線的風箏壹樣”“全國幾十萬個村,都有荒廢這麽多地。請想想,咱們的中國糧食總產量得削減多少?” (1)這種耕地被 毀壞的現象違反 了哪部法律? (2)農民沒有土地就像斷了線的風箏這句話正確嗎? (3)我國人地矛盾突出嗎?為什麽 ? (4)土地屬於哪 種資源?我國的資源面臨哪些形勢? 26、豆腐渣工程 1998年2月,正在施工的209國道上的焦灣 大橋突然垮塌。造成11條人命。外加200萬元的經濟損失,據調查發現,有的橋欄用腳就可踹掉,用手就可推倒的豆腐渣。原來,不按國家規章辦事,搞“領導工程”、“條子工程”(包工頭只有小學文化)並由此導致的施工問題(移民局、縣交通局壹層層挪用公款)是這次事故的罪惡因果線。1999年6月,這次工程的有關負責人都受到法律的追究 等。 (1)“領導工程”和“條子工程”引發的案件由公、檢、法哪壹家受理? (2)公民發現犯罪事實或犯罪嫌疑 人有什麽 權利?其目的和意義是什麽? 27、生有父,養沒父 1999年7月,15歲的陳耀武告親生父母,要付出撫養費。原因:剛剛1歲時,父母就離婚,他歸父親陳雙喜撫養,其實是與年邁的爺爺相依為命 。11歲時,爺爺過世,留下遺囑,生有父,養無父,以後生活陳雙喜不養育,就把雙喜名下的財產(壹間平房)轉 給耀武。雙喜否認這份遺囑的合法性,他說:“這房子是我的,我死了是他的。我沒錢給他。”沒給生活費和學費。並常打罵兒子,並趕走兒子,讓他無家可歸。 運用所學的知識回答以下問題: (1)陳雙喜常打罵兒子這種行為對嗎?違反 哪些法律? (2)試用婚姻法的有關規定,談陳雙喜對兒子有哪些義務? (3)陳耀武告自己的親生父母可以嗎?為什麽 ? (4)陳雙喜否認遺囑的合法性對嗎?妳認為這份遺囑合法嗎?為什麽 ? 28、母不育,子不養,對嗎? 30年前,王乃英與丈夫離婚,留下大女兒9歲,老二5歲,老三4歲。從此以後,她壹直沒看過自己的三個孩子。今年的壹場大雪過後。摔折了手的她再不能幹活。沒有生活來源。她將三個親生子女告上法庭要求贍養。孩子們說:“這麽多年她沒出過壹分。她憑什麽 讓我們贍養啊!” 運用所學知識回答以下問題: (1)成年子女為什麽要贍養扶助父母? (2)材料分析所說的“她沒支出壹分養育子女,子女憑什麽 贍養”妳認為對嗎?材料中的母親憑什麽可以要求子女贍養? 、.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於2000年10月25日公布了去年第三季度抽檢的不合格藥品的名單,並要求各地藥品管理部門嚴厲查處。 (1)國家藥品管理局為什麽要對不合格藥品進行曝光。 (2)假如妳是消費者,購買到假冒偽劣藥品該怎麽辦? 、.小江,今年16歲,是某市初二年級學生,父母都是個體戶。識字不多的父母把所有的希望都寄托在小江的身上。只可惜夫妻倆整天忙於生意,對他的小學習不聞不問,而當他的學習成績下降後,他們又總是恨鐵不成鋼,不是打就是罵,甚至用皮帶抽。初二時小江結識了壹些社會閑雜人員後,漸漸聽不進老師的教誨,時常找機會逃課打電子遊戲機,經常很晚才回家。家長追問時他就用說謊來搪塞。為了打電子遊戲機,他夥同他人多次到居民區、學校、工廠行竊。案發後,他被送進了牢房。 問:(1)請分析小江走向犯罪的原因。 (2)從小江的例子中,我們可以吸取什麽教訓? 、“安徽農民丁某自1996年5月以來,多次在北京市海澱區中關村壹帶非法出售盜版光盤。經群眾舉報,公安人員將其抓獲,並從其住處查獲盜版光盤646張。經鑒定,其中150張是淫穢光盤。人民法院以販賣淫穢物品罪判處丁某有期徒刑9年。” 以上事例說明法律在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中的作用如何? 、 中央電視臺《焦點訪談》欄目披露壹起《霸道的“學校”》的事件。某縣人大常委會制定了壹份所謂“對輕微違法犯罪人員進行法制教育”的文件。據皮,縣有關部門於1998年建立了壹所“法制教育學校”,實行所謂的“封閉式管理”。僅今年1-4月,該校就將200多名未違法犯罪行為的人強行關押在這裏,其中許多是因為抵制不合理的攤派和亂收費被抓來的。這些被關押的人不僅失去人身自由,而且還要交納200多元“學費”。 (1)該校的行為侵犯了公民的什麽權利?為什麽? (2)該縣人大常委會的這份文件有無法律效力?為什麽? (3)該校的行為是否合法?為什麽? (4)“輕微違法犯罪的說法是否正確?為什麽? (5)材料中被侵犯了人身自由權利的人應當怎麽辦?為什麽? (6)為什麽會發生上述事件? (7)今後如何避免這種事件發生? (8)應當如何處理上述事件? (9)這件事的發生說明了什麽? (10)這起事件由中央電視臺“焦點訪談”欄目報道說明了什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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