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BA運動員壹年有105個工作日。
如果他的年薪是654.38美元+0萬,那麽他的日薪就是9524美元。壹個州只需要找出壹個運動員在該州比賽的天數,用這個天數乘以日工資,就可以得到這個運動員的應稅收入。然後按照國家的稅率計算應納稅額。比如2004年舊金山巨人棒球隊著名球員貝裏·邦德繳納運動員稅18003美元,紐約揚基隊著名球員魯熱古茲繳納14771美元。
來自中國的姚明也不例外。在2004-2005賽季,姚明的年收入約為445萬美元。如果他的年工作日是65,438+005天,他的日工資將是423,865,438+0美元。本賽季,姚明所在的火箭隊在密歇根州底特律打了壹天球,於是密歇根州按照該州4.4%的個人所得稅率征收了65438美元+0.865美元的運動員稅;如果妳在伊利諾伊州芝加哥打球壹天,妳要按照3%的稅率向伊利諾伊州政府繳納1271美元的運動員稅。
運動員稅可以從職業運動員在非居住州繳納的運動員稅中扣除,同時還要在居住州繳納個人所得稅,可能會造成雙重征稅。如何避免雙重征稅?除了免除運動員稅的四個州,壹些州還簽署了避免雙重征稅的協議,給予對方運動員同樣的稅收待遇。比如休斯頓太空棒球隊的奧克塔維恩·杜泰(Octavian Dutai)就住在不征收個人所得稅的德克薩斯州。屋大維·杜泰2004年年薪280萬美元,在有運動員稅的州打了71場比賽,其中10場在伊利諾伊州。根據伊利諾伊州稅法的規定,由於得克薩斯州不對其他州的運動員征收運動員稅,伊利諾伊州也免除了他的運動員稅,他* * *為剩下的61場比賽繳納了58899美元的運動員稅,平均每場比賽966美元,其中他在加州打了1431658。
目前比較常見的是,各州允許職業運動員在計算繳納自己的個人所得稅時,扣除在其他州繳納的運動員稅,但不能超過州外所得稅的扣稅限額。扣除限額壹般為根據本國所得稅法有關規定計算的應納稅額。最特殊的州是伊利諾伊州,不允許任何稅收減免。例如,芝加哥公牛隊的壹名職業運動員年薪為654.38+0萬美元,壹年有654.38+005個工作日,其中在加州有5個工作日,運動員稅應納稅所得額為47620美元,加州稅率為9.3%,應納稅所得額為4429美元。回到益州後,妳仍然要為這47620美元的收入按3%的稅率繳稅1429美元。
運動員稅不是壹個好的稅收政策。各州開征運動員稅至今已近15年。個人所得稅稅率越高,稅收優惠越大。比如加州* * *有14支球隊加入四大聯盟,州所得稅稅率為9.3%,是全美各州中最高的,稅收優惠最大,這也是加州如此著急開征運動員稅的真正原因。對於未征收個人所得稅的四個州來說,職業運動員受影響最大,因為他們在其他州繳納的運動員稅是壹筆凈支出,不存在扣稅問題。職業運動員從低稅收州到高稅收州打球所繳納的運動員稅是可以抵扣的,但抵扣僅限於按照該州稅率計算的應納稅額,因此面臨重復征稅的問題。高稅收州的職業運動員受影響最小,因為他們在其他州繳納運動員稅的稅率較低,可以在回到自己州後扣除,只需繳納差額。
運動員稅自征收以來壹直面臨反對,人們認為這不是壹個好的稅收政策。首先,開征運動員稅違背了稅收的公平原則,具有歧視性,只對四大聯賽的職業運動員征稅。很多人認為,如果稅收是針對高收入者的,那麽CEO、律師、醫生等。公司的也應該納稅;如果是針對運動員的,那麽其他聯賽的運動員也要交,但實際上他們不用交這個稅。此外,球探和訓練師的年薪壹般在654.38美元+0.8萬美元到654.38美元+0.0萬美元之間。他們是中低收入者,還得交運動員稅。顯然,這項稅收違反了非歧視原則。其次,運動員稅的收入功能正在逐漸下降。當加州剛剛開始征收運動員稅而其他州還沒有征收的時候,它確實增加了稅收。但隨著其他州開征此稅並允許扣稅,其收入功能開始下降。尤其是低稅率的州,其管理成本高,收入函數低。此外,從稅收管理的角度來看,壹個好的稅種應該是納稅人易於遵循,州政府便於征收的。但是運動員稅太復雜,運動員需要了解所有參賽州的所得稅法,填寫所有參賽州的納稅申報表。高收入的職業運動員還是可以請專業人士做的,但是對於低收入的運動員來說是很大的負擔。
雖然反對的聲音越來越大,但是運動員稅還是在蔓延,而且是從職業運動員向其他行業和職業蔓延。例如,新澤西州開始對來訪律師征收類似的稅,俄亥俄州辛辛那提市決定對滑冰運動員征收運動員稅。此外,運動員稅的納稅人也從職業運動員逐漸擴大到了隨隊教練、領隊、醫生、陪練、代言人等。所以,反對者雖多,但取消運動員稅目前只是壹個美好的願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