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保報銷的條件:
1、在定點機構發生醫療行為要獲得醫保報銷,首先需要參保人員在基本醫療保險規定的定點醫療機構以及藥店就診或是購買藥品,才可以獲得報銷,否則是無法報銷的;
2、屬於社保目錄內要獲得醫保報銷,首先需要所發生的診療項目或是購買的藥品屬於社保的目錄內,才可以獲得報銷,否則也是無法進行報銷的;
3、達到起付線標準要獲得醫保報銷,首先參保人員所發生的醫療費用達到社保規定的起付線,超過起付線的部分,在限額以內,才可以得到報銷,由基礎醫療統籌基金進行統壹比例的支付。
需要的材料如下:
1、參保人有效身份證件或社會保障卡的原件;
2、門診病歷、檢查、檢驗結果報告單等就醫資料原件;
3、如果是代人辦理則需要提供代辦人身份證原件;
4、定點醫療機構專科醫生開具的疾病診斷證明書原件;
5、醫院電腦打印的門診費用明細清單或醫生開具處方的付方原件;
6、財政、稅務統壹醫療機構門診收費收據原件。
綜上所述,報銷使用醫保需要的材料包括醫院的病歷本,需要醫生填寫好病歷本並且開出出院證明;還需要醫療費的總賬目表,包括藥費、住院費、手術費、營養費、出診費等各項醫保規定能夠報銷的費用,除此之外,還包括當事人身份證原件以及復印件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條
保險合同是投保人與保險人約定保險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投保人是指與保險人訂立保險合同,並按照合同約定負有支付保險費義務的人。
保險人是指與投保人訂立保險合同,並按照合同約定承擔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責任的保險公司。
第二十八條
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準以及急診、搶救的醫療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中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