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務院關於整合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意見》和《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整合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實施意見》,鄭州市自2017年起整合原城鎮居民醫保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開始實施統壹的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
二、城鄉居民如何參保?繳費標準是多少?
(壹)參保方式:
1、鄭州市戶籍居民可持戶口簿、壹寸彩色照片或電子照片,到戶口所在地社區(行政村)辦理參保登記手續; 2、持有居住證的鄭州市戶籍居民 鄭州市戶籍居民,可在規定的報名繳費期限內持居住證、壹寸彩色照片或電子照片,到居住證登記社區(行政村)辦理鄭州市城鄉居民居住登記手續; 3、在鄭州大中專院校就讀的學生,由各院校辦理相關入學和登記手續。(二)繳費標準:
320元/人-年。 需要資助繳費的困難群眾,由縣(市、區)醫保經辦機構依據同級民政、鄉村振興、殘聯等部門核定的名單,在醫保信息系統中做好身份標識維護工作。具體個人繳費金額和籌資標準待國家和省有關部門下發文件後公布。(三)繳費方式:
1.通過 "鄭好辦 "手機APP繳費。(稅壹事→城鄉居民醫保繳費) 2、通過地稅微信公眾號繳費。(微信搜索 "河南稅務 "公眾號,點擊 "微服務"→"社保繳費"→"城鄉居民醫保")。也可搜索 "鄭州地稅 "公眾號,點擊 "我的"→"社保費申報"→"城鄉居民醫保") 3.支付寶繳費。(市民中心→虢鎮辦事處公務區→城鄉居民醫保社保繳費) 4.通過河南稅務 "網上稅務局 "APP繳費。(APP首頁,我的稅費→"社保"→"城鄉居民醫保") 5、通過鄭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微信公眾號繳納。(微信搜索 "鄭州人社●社保卡",點擊 "社保卡服務"→"居民繳費"→"城鄉居民醫保") 6、通過17家銀行繳費。通過17家銀行(工商銀行、農業銀行、建設銀行、交通銀行、省農信社、郵政儲蓄銀行、鄭州銀行、洛陽銀行、中國銀行、興業銀行、光大銀行、民生銀行、中信銀行、招商銀行、廣發銀行、華夏銀行)繳費。 7.通過稅務部門辦稅服務廳窗口、自助辦稅終端繳費。 8.微信搜索 "微稅保 "小程序,實名認證後付款。三、城鄉居民可以享受哪些待遇?
參保居民可享受以下待遇:(壹)普通門診醫療待遇(門診統籌);(二)門診規定病種(門診慢性病)待遇;(三)重特大疾病醫療保險待遇;(四)住院醫療待遇(含新生兒醫療待遇、生育醫療救助待遇);(五)河南省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待遇;(六)河南省城鄉困難居民大病醫療保險補充待遇。四、什麽是城鄉居民普通門診醫療待遇?
按照省、市有關文件規定,我市城鄉居民醫保普通門診實行門診統籌制度。城鄉居民門診統籌按全市人均個人繳費金額50%左右的標準建立,門診統籌基金從城鄉居民醫保基金中列支。市本級門診統籌定點單位為二級以上(含二級)定點醫療機構,各縣(市)區門診統籌定點單位為縣級(或壹類)及以下定點醫療機構。 城鄉居民門診統籌基金支付比例按定點醫療機構類別分別為:市級(或二類)45%,縣級(或壹類)55%,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所)、村衛生室65%;年度門診費用符合統籌基金規定的最高支付限額為150元,不設起付線。參保居民門診統籌支付限額,僅限當年使用,次年不結轉、不累計。 城鄉居民醫保門診統籌基金支付範圍為:居民醫保藥品目錄內的甲類、乙類藥品,以及允許支付費用的診療項目和支付部分費用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超出支付範圍的門診醫療費用,在城鄉居民門診統籌定點醫療機構以外的定點醫療機構門診發生的醫療費用,門診統籌基金不予支付。 全日制在校大學生普通門診醫療按規定以學校為單位實行門診醫療費統籌,高校門診醫療費統籌標準為每人每年150元。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照規定將門診醫療費統籌基金撥付給學校,由學校統壹管理,包幹使用。事業單位要按照有關規定嚴格管理,規範審核,單獨核算,專款專用,不得擠占或挪作他用。當年有結余的,可結轉下年繼續使用。由各院校自行制定本院校門診統籌基金管理辦法,報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備案。享受門診特定病種醫療待遇的參保居民,也可享受門診待遇。
五、城鄉居民門診特定病種和重大疾病醫療待遇?
(壹)門診規定病種醫療待遇。部分需要長期或終身門診治療、醫療費用較高的疾病(或治療項目)納入門診慢性病管理範圍。我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患者門診規定治療費用,實行限額管理,超出個人負擔部分,參保人員門診規定醫療費用,統籌基金支付70%,個人負擔30%的費用,由個人與定點醫療機構結算。目前,我市將惡性腫瘤、異體器官移植、造血幹細胞移植等32種 "門診規定病種(慢性病)"納入城鄉居民醫保基金支付範圍。具體病種如下:
(二)按照我省有關規定,將臨床路徑明確、療效確切、費用相對較高的病種(或治療方案)納入重特大疾病醫療救治保障範圍。其中,納入重特大疾病醫療保障範圍的門診病種40種,住院病種33種。參保城鄉居民患上述重大疾病的,可按規定享受我省城鄉居民大病醫療保險待遇。治療重特大疾病發生的醫療費用不設起付線,實行定點治療、定額管理,乙類藥品和乙類診療項目患者不承擔首診自付費用。限額內醫療費用納入城鄉居民醫保基金支付,具體限額由省醫保部門確定。重大疾病醫療保險病種目錄見下表:
重大疾病門診病種限額標準內的醫療費用,城鄉居民醫保基金報銷比例為80%(其中終末期腎病腹膜透析報銷比例為85%)。重大疾病住院限價標準內的醫療費用由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按比例支付,在縣級、市級、省級定點醫療機構住院報銷比例分別為80%、70%、65%;超過限價標準的醫療費用由定點醫療機構承擔。
五、城鄉居民住院醫療費用報銷政策?
(壹)普通住院治療。參保人員在醫保目錄範圍內的住院醫療費用按規定標準報銷後,城鄉居民醫保基金住院醫療費用年度最高支付限額為15萬元。自2018年10月1日起,參保城鄉居民在各類定點醫療機構住院的起付標準和報銷比例如下:
14周歲以下(含14周歲)的參保居民起付標準減半執行;其他參保居民年度內第二次及以後在二類以上(含二類)定點醫療機構住院的起付標準減半執行。80周歲及以上參保老年人出院時在政策範圍內各級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住院醫療費用,基本醫療保險報銷比例在現行政策基礎上提高5個百分點,最高不超過95%。
(二)生育醫療補助。參保居民住院分娩,符合計劃生育政策規定的享受生育醫療救助。補助標準為:順產700元;剖宮產1600元。住院實際總費用低於定額標準的按實結算,高於定額標準的按定額標準支付。
(三)新生兒醫保待遇。新生兒出生當年可享受城鄉居民醫保待遇。新生兒母親或父親參加城鄉居民醫保的,可憑母親或父親身份證明、新生兒出生醫學證明、母親或父親身份證明(母親或父親只能選擇壹方)享受出生當年的城鄉居民醫保待遇;父母均非城鄉居民醫保參保人員的新生兒,按照經辦機構規定辦理手續後,從出生之日起享受當年的城鄉居民醫保待遇,新生兒在當年出生。參保個人不繳費的,由市、縣(市、區)兩級財政各承擔50%。新生兒自出生之日起3個月內應及時辦理城鄉居民醫保參保手續,並按時足額繳納出生次年的城鄉居民醫保費。
七、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費用如何報銷?
城鄉居民大病保險(以下簡稱大病保險)是指在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基礎上,對重大疾病患者發生的高額醫療費用給予進壹步保障的制度安排,是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拓展和延伸。大病保險資金從各地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中劃撥,參保居民不再個人繳費。 城鄉居民患大病花費的高額醫療費用在基本醫療保險報銷後,對個人負擔的住院費用中符合大病保險待遇報銷規定的1萬元以上部分,給予報銷。其中,1萬元-10萬元(含10萬元)部分報銷60%,10萬元以上部分報銷70%,大病保險年度報銷封頂線為40萬元。 根據省、市文件要求,在2018-2020年脫貧攻堅期內,我市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農村貧困人口(含建檔立卡貧困人口、農村低保對象、農村困難群眾供養對象)享受大病保險 "壹降壹升 "傾斜政策。八、困難群眾大病保險待遇誰能享受?待遇標準是多少?
凡具有我省戶籍,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符合下列條件之壹的,也可享受困難群眾補充醫療保險待遇。包括建檔立卡貧困人口、特困救助供養對象、城鄉低保戶、困境兒童等。困難群眾住院除享受基本醫療費用、大病醫療費用報銷外,個人負擔符合規定的費用超過3000元的,還可按以下規定報銷:3000-5000元(含5000元)部分報銷30%;5000-10000元(含10000元)部分報銷40%;10000-15000元(含15000元)部分報銷40%;10000九、參保城鄉居民在當地住院醫療費用如何報銷?
在當地定點醫療機構住院的。在當地定點城鄉居民醫療機構住院,社會保障卡住院、出院結算時,由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大病補充保險按照規定 "壹站式 "直接報銷,個人只需支付個人承擔的費用。已參保但未發卡的參保人員,在定點醫療機構住院治療的,需先由個人墊付住院費用,待治療結束後,於每月20日前向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提交相應資料進行報銷。十、我市城鄉居民異地住院費用如何直接結算?
目前,長期居住異地且經轉診、備案的參保人員,在異地定點醫療機構住院費用即時結算可憑社會保障卡直接結算。如果參保人員異地住院的醫院沒有異地就醫直接結算服務,參保人員需要在出院時全額自費結算,然後準備相關材料到社保分局進行手工報銷。十壹、在外地急診住院治療可以報銷嗎?
(1)符合急診住院條件。其住院合規費用起付標準按三類定點醫療機構標準執行。乙類藥品和診療項目部分費用首付比例為0%,自付費用由個人承擔。統籌基金支付比例按三類定點醫療機構標準降低15個百分點。
(2)不享受急診住院待遇。統籌基金支付標準在急診住院條件報銷標準基礎上降低20個百分點執行。
十二、在外地自行墊付的住院醫療費用,報銷時需要提供哪些資料?
參保人員治療結束後,於每月20日前將以下資料送參保地經辦機構按規定審核報銷後,應由統籌基金支付的費用,統籌基金予以支付,統籌基金報銷後的費用直接支付給就醫的參保人員。(壹)醫療費用明細匯總表;(二)醫療費用發票原件;(三)住院病歷復印件;(四)出院證明或疾病診斷證明書;(五)身份證、社會保障卡原件及復印件。參考文件
1.鄭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鄭州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辦法(試行)》的通知(鄭政辦發〔2016〕78號) 2.關於門診就醫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鄭人社醫〔2016〕11 號) 3.鄭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於印發《鄭州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轉診轉院急診住院就醫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鄭人社醫〔2016〕12 號) 4.關於轉發的通知》(鄭人社醫〔2016〕13 號) 5."鄭州市醫療保障局、鄭州市財政局轉發關於提高80周歲以上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老年人住院醫療費用報銷比例的通知"(鄭市醫保〔2019〕1號) 5、鄭州市醫療保障局、鄭州市財政局關於提高80周歲以上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老年人住院醫療費用報銷比例的通知。8) 溫馨提示:微信搜索公眾號 "鄭州本地寶",關註後回復 "醫保",即可獲取醫保繳費時間及金額、繳費方式、報銷規定、微信繳費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