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
壹級醫療機構:75%
二級醫療機構:65%
三級醫療機構:55%
退休人員:
壹級醫療機構:80%
二級醫療機構:70%
三級醫療機構:60%
起付線是根據醫院的級別來定的。市內壹級以下醫院100元,二級醫院200元,三級醫院300元。參保人轉診到不同醫院住院的,分別計算起付線。
深圳市門診和住院醫療保險報銷比例:基本醫療保險壹類參保人個人賬戶用於支付門診基本醫療費用和地方補充醫療費用,以及憑本市定點醫療機構醫生開具的處方在定點零售藥店購買醫保目錄內藥品的費用。個人賬戶中不足支付部分由個人支付。
壹、基本醫療保險檔案參保連續滿壹年,在同壹醫療保險年度內,個人支付的門診基本醫療費用和地方補充醫療費用超過本市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5%的,超出部分由基本醫療保險大病統籌基金或地方補充醫療保險基金按規定支付70%,70周歲以上參保人支付80%。
二、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個人賬戶累計超過上年度全市職工平均工資5%的部分,超出部分可用於支付以下費用:
1.本人在定點零售藥店購買基本醫療保險和地方補充醫療保險藥品目錄範圍內非處方藥的費用。
2、本人已參加本市基本醫療保險的配偶和直系親屬在定點醫療機構支付的基本醫療費用、地方補充醫療費用。
3、本人已參加本市基本醫療保險的配偶和直系親屬的健康檢查、預防接種費用。
4.國家、廣東省和本市規定的其他醫療費用。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條國家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和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患病、工傷、失業和生育時依法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
第二十六條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和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按照國家規定執行。
第二十八條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準和急診、搶救的醫療費用,按照國家規定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