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食品安全標準包括哪些內容
1、食品、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中致病性微生物、農藥殘留、獸藥殘留、生物毒素、重金屬等汙染物,以及其他危害人體健康物質的限量。
2、食品添加劑的品種、使用範圍和用量。
3、對嬰幼兒等特定人群食品營養成分的要求。
4、與衛生、營養和其他食品安全要求有關的標簽、標識和說明書的要求。
5、食品生產和管理過程的衛生要求。
6、與食品安全有關的質量要求。
7、食品安全與食品檢驗的方法和程序。
8、其他需要制定食品安全標準的內容。
二、食品安全有哪些註意事項
1、購買預包裝食品應仔細查看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廠家等重要信息。拒絕購買過期食品、"三無 "食品、感官性狀異常的食品。消費者發現上述食品時,應及時向當地市場監督管理部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投訴舉報。
2、選擇環境整潔、衛生狀況良好、店內懸掛有《餐飲服務許可證》或《食品經營許可證》、監督公示牌公示面標識為 "微笑 "或 "微笑 "的餐飲單位;不食用路邊、露天 不食用路邊或露天攤點提供的食品;不在無涼菜許可項目的餐飲服務單位點涼菜。
3、註意高風險食品(多為高蛋白食品)的儲存和及時食用。
4、在餐飲服務單位購買食品或消費後,要盡量索要並保存好相關票據,以便發生事故後追查責任。
5、家庭聚餐時,食物壹定要燒熟煮透;盡量不吃隔夜飯菜(蔬菜),如不能在飯菜上用完,應及時冷藏,且第二次食用前壹定要加熱徹底;日常飲食應做到葷素搭配,均衡膳食,多吃纖維素、維生素等新鮮蔬菜、水果等清淡健康食品。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法典》第12007條 明知產品存在缺陷仍生產、銷售,或者未按照前條規定采取有效補救措施,造成他人死亡或者健康嚴重損害的,被侵權人有權請求相應的懲罰性賠償。
《中華人民****、國家食品安全法》第壹百四十八條 消費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受到損害的,可以向經營者要求賠償損失,也可以向生產者要求賠償損失。接到消費者賠償要求的生產經營者,應當實行首負責任制,先行賠償,不得推諉;屬於生產者責任的,經營者有權向生產者追償;屬於經營者責任的,生產者有權向經營者追償。生產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或者經營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消費者除要求賠償損失外,還可以向生產者或者經營者要求支付價款十倍或者損失三倍的賠償金;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壹千元的,為壹千元。但是,食品的標簽、說明書存在不影響食品安全和不會誤導消費者的瑕疵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