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C是英文質量控制的縮寫,中文是“質量控制”。根據過程中產品的控制特點和順序,產品質量控制可分為四個階段:進貨質量控制(IQC)、過程質量控制(IPQC)、最終檢驗和驗證(FQC)和出廠質量控制(OQC)。為了滿足質量要求,組織將設立質量管理和質量控制部門,並安排從事質量控制職能的質量控制人員。通常,質量控制職能由質量檢查員(QC)和質量工程師(QE)共同承擔。
IQC:目前IQC以進貨檢驗為主,但進貨質量控制功能薄弱。IQC的工作方向是從被動檢查向主動控制轉變,將質量控制前移,在最前沿發現質量問題,降低質量成本,實現有效控制,協助供應商提高內部質量控制水平。
IPQC:也稱為制造過程中的質量控制,或生產過程中的質量控制。因為IPQC采用的檢驗方法是生產過程中工序間的巡回檢驗,所以也叫巡回檢驗。
FQC:FQC是指在所有制造過程或工序完成後,對產品“自身”質量進行的全面和最終的檢驗和測試,包括:外觀檢查(顏色、光澤、粗糙度、毛刺、劃痕與否)、尺寸/孔徑測量、性能測試(材料的物理/化學特性、電氣特性、機械特性和操作控制),旨在
OQC:成品出廠檢驗,出廠前必須進行,以達到零缺陷、顧客滿意、零投訴的目標。
檢驗項目包括:成品包裝檢驗:包裝是否牢固,是否符合運輸要求。成品標識檢查:商標批號是否正確。成品外觀檢查:外觀是否有破損、裂紋、劃痕等。成品的功能性能檢驗。如果該批次合格,則放行。不合格的,應及時返工或返修,直至合格。
QE:質量工程師。主要負責從樣品到量產的整個生產過程中的產品質量控制,尋求通過測試、控制和改進過程來提高產品質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