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部系列執業藥師(初、中級職稱)
藥政管理系列執業藥師(是執業資格,不是職稱,相當於衛生部系列中級職稱)
藥學職稱考試條件
凡符合衛生部、人事部印發的《預防醫學、全科醫學、藥學、護理學、其他衛生技術等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定》(衛人事發[2001]164號)中報名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參加考試。164號)中的報名條件即可報考。醫學、藥學、護理學、其他衛生技術等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定》(衛人發[2001]164號)中報名條件的人員可報名參加相應級別的考試。
藥學:
報名參加初級藥士/藥師/主管藥師資格考試的人員,要遵守中華人民***和國家的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醫德醫風和敬業精神,同時具備以下相應條件:
(壹)參加藥師資格考試的人員
1、取得藥學專業中專或專科學歷。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滿1年。
(二)執業藥師資格考試
1、取得藥學專業中專學歷,受聘為執業藥師滿5年;
2、取得藥學專業專科學歷,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滿3年;
3、取得藥學專業本科或碩士學位,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滿1年。
(三)參加中級資格考試
1、取得藥學專業中專學歷。取得藥學專業中專學歷,受聘為執業藥師滿7年;
2.取得藥學專業專科學歷,受聘為執業藥師滿6年;
3.取得藥學專業本科學歷,受聘為執業藥師滿4年;
4.取得藥學專業碩士學位,受聘為執業藥師滿1年。獲得藥學碩士學位,受聘為藥劑師 2 年;
5.獲得藥劑學博士學位。
有下列情形之壹的,不得報名參加藥學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1)醫療事故責任者未滿3年。
(2)醫療事故責任者未滿1年的。
(3)受行政處分者在處分期內。
(4)學歷造假或考試期間有違紀行為未滿2年者。
(5)省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情形。
報名條件中關於學歷的要求,是指經國家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院校畢業並取得學歷或學位;關於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取得上述學歷前後從事本專業工作的總時間。工作年限的計算截止時間為考試報名當年年底。
對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不受單位性質和戶籍限制,均可根據本職工作選擇報考專業類別參加考試。
相關說明:
1、報考人員必須是經有關部門批準的醫療衛生機構從事藥學工作的人員;
2、報名參加初級藥師/藥士/主管藥師資格考試的人員,報考條件中有關學歷要求,是指國家承認的國民教育學歷;工作年限計算至考試報名當年年底。考試報名年度為當年年底。
所學專業必須與報考專業對口(或相近),如學習藥學類,只能報考藥師資格,不能報考護士資格,以此類推。
3、《暫行規定》中規定的醫療事故責任等情形不得參加考試。
考試科目
藥學職稱考試科目分為:"基礎知識》、《相關專業知識》、《專業知識》、《專業實踐能力》等四個科目。各科目涉及的考試內容如下:
初級藥士
基礎知識:生理學、生物化學、微生物學、天然藥物化學、藥物化學、藥物分析
相關專業知識:藥劑學、藥劑管理
專業知識:藥理學
初級藥劑師/主管藥劑師
基礎知識生理學、病理生理學、生物化學、微生物學、天然藥物化學、藥物化學、藥物分析
相關專業知識:藥劑學、藥劑管理
專業知識:藥理學
專業實踐能力:醫院藥學綜合知識與技能(綜合)、醫院藥學綜合知識與技能(多項)
執業藥師考試條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和獲準在中國境內就業的其他國籍人員,遵紀守法,具備下列條件之壹者,均可參加執業藥師資格考試:
(壹)取得藥學、中藥學或相關專業中專學歷,從事藥學或中藥學專業工作滿七年。
(b) 取得藥學、中藥學或相關專業中專學歷,從事藥學或中藥學專業工作滿 5 年。
(三)取得藥學、中藥學或相關專業本科學歷,從事藥學或中藥學專業工作滿 3 年。
(四)獲得藥學、中藥學或相關專業第二學士學位、研究生畢業或獲得碩士學位,從事藥學或中藥學專業工作滿 1 年。
(五)取得藥學、中藥學或相關專業博士學位。
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評聘高級專業技術職務,具備下列條件之壹者,可免試《藥學(或中藥學)專業知識(壹)》和《藥學(或中藥學)專業知識(二)》兩個科目。
(壹)中藥學徒、藥學或中藥學專業中專畢業生,連續從事藥學或中藥學專業工作滿20年。
(二)藥學、中藥學或相關專業大專以上學歷,連續從事藥學或中藥學專業工作滿15年。
根據《關於同意港澳居民參加內地統壹組織的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9號),凡符合執業藥師資格考試相應規定的港澳居民,均可按照文件規定的程序和要求報名參加考試。
執業藥劑師,簡稱藥劑師,是負責提供藥物知識和藥學服務的專業人士。藥劑師是藥物方面的專家,是回答公眾有關藥物問題的最合適人選。藥劑師負責監測醫生開出的幾種藥物之間的相互作用,並根據病人的病史和醫生的診斷為病人推薦最合適的劑型(如滴劑、丸劑、塞劑等)。
工作內容
1、指導並參與藥品調劑工作;
2、負責藥品的檢驗鑒定和藥品檢驗儀器的使用維護,確保藥品質量符合藥典規定;
3、配合臨床研究、生產新藥和提純中藥材;
4、檢查毒、麻、限、劇、貴重等藥品的使用、管理,發現問題及時研究處理,並向上級報告;
5、按照處方為顧客配藥,並向顧客說明如何服用等有關事項;
6、解答病人和其他專業醫務人員的咨詢;
7、從事藥品的研究、開發和參與藥品的生產,負責新藥產品的醫療效果實驗、生產質量監控和壹系列新藥的研究等工作。新藥的生產質量監控等壹系列工作。
在制藥廠工作的藥劑師主要從事藥品的研究、開發和參與藥品的生產,負責新藥產品的醫療效果實驗、新藥的生產質量監控等壹系列工作。
應聘條件
1.具有藥學、中藥學或相關專業中專以上學歷(含中專),並具有壹定的專業工作實踐經驗。
2.報名條件中的相關專業是指:相關專業指化工類專業、醫學類專業、生物類專業。
3.報考條件中對專業工作經歷的具體規定是:
4.中專學歷的要求從事藥學或中藥學專業工作滿7年;
5.大專學歷的要求從事藥學或中藥學專業工作滿7年。大專學歷需從事藥學或中藥學專業工作滿五年;
6.本科以上學歷需從事藥學或中藥學專業工作滿3年;
7.研究生學歷需從事藥學或中藥學專業工作滿3年;
7.第二學士學位、研究生或碩士學位獲得者需從事藥學或中藥學專業工作滿1年;博士學位獲得者可直接報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