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基本醫療保障。包括門診、住院、手術、藥品、檢查、診療等基本醫療服務;
2、大病保障。包括罕見病、特殊疾病、重大疾病等需要高額醫療費用的治療;
3、臨時互助。在農村合作醫療制度中,居民之間可以互相幫助,***同應對突發的、高額的醫療費用;
4、門診慢性病管理。農村合作醫療可以提供門診慢性病的管理和治療,包括糖尿病、高血壓、慢性肺病、慢性肝病等;
5、婦幼保健。包括孕產婦保健、新生兒保健、兒童保健等方面的醫療保障。
新農合使用的具體規定:
1、參保對象:新農合參保對象為農村居民,包括農民、農村勞動力、城鎮下崗失業人員等。
2、繳費標準:新農合的繳費標準由中央和地方***同制定,壹般是按照人均繳費標準計算,不同地區的繳費標準可能有所不同。
3、報銷比例:新農合的報銷比例壹般為60%到80%,根據不同的醫療項目和地區政策可能有所不同。
4、報銷範圍:新農合的報銷範圍包括門診、住院、基本藥物、大病保險等醫療項目,但具體範圍也因地區政策和醫療項目有所不同,需要根據當地政策規定進行判斷。
5、報銷限制:新農合對醫療項目的報銷有壹定的限制,如對於某些高消費醫療項目需要提供相應的醫療證明材料,否則可能無法報銷。
綜上所述,新農合使用的具體規定需要根據當地政策和制度進行判斷,如果有疑問可以向當地的新農合管理機構咨詢。同時,參保人在使用新農合時也需要提供真實、準確的材料和醫療證明,避免出現違規行為或虛假報銷。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三十條
下列醫療費用不納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範圍
(壹)應當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的;
(二)應當由第三人負擔的;
(三)應當由公***衛生負擔的;
(四)在境外就醫的。
醫療費用依法應當由第三人負擔,第三人不支付或者無法確定第三人的,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先行支付。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先行支付後,有權向第三人追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