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於治療高血壓合並抑郁癥的藥物中,證據級別較高的包括5-羥色胺再攝取抑制劑(帕羅西汀、舍曲林)和文拉法辛,後者是壹種5-羥色胺和去甲腎上腺素再攝取抑制劑,與文拉法辛合用時需要同時進行血壓監測。高血壓合並抑郁癥患者在聯合使用降壓藥和抗抑郁藥時應註意:選擇正確的藥物、服用正確的劑量、隨訪監測可能出現的不良反應並加以預防。
服用抗抑郁藥的目的不僅在於緩解抑郁癥狀,還在於預防疾病的復發。抑郁癥的藥物治療壹般需要經過三個階段:急性期治療以緩解抑郁癥狀為主要目標,壹般需要8 12周的充分抗抑郁治療;緊接著是鞏固療效期,復發風險較大的患者,原則上要繼續使用急性期治療有效的藥物,並維持相同的用藥方案。隨後的維持期是以防止復發為目的,抗抑郁藥的用量可適當減少,維持治療的時間長短可因人而異,短的半年左右,壹般為2 3年,病情多次復發者甚至需要終身治療。
在治療過程中,由於抗抑郁藥物起效緩慢,在急性治療期,醫生、患者和家屬都需要有足夠的信心和耐心等待療效的顯現。進入鞏固和維持治療期後,由於服藥時間較長,患者容易出現不按醫囑減量或漏服藥物等現象,從而降低療效。此外,不要自行停服抗抑郁藥。如果抗抑郁藥物不起作用,不要放棄。醫生會幫助您更換另壹種抗抑郁藥。即使壹個人在服藥後感覺好多了,也要繼續服用抗抑郁藥,不要自行停藥,以防止或盡量減少復發的風險。
有些抗抑郁藥帶有黑框警告:"抗抑郁藥已被證明會增加兒童、青少年和年輕成年人出現自殺想法和行為的風險。開始接受抗抑郁治療的所有年齡段的患者都應權衡藥物的益處和可能存在的風險"。很多患者讀到這裏都會向我們提出這樣的問題:所有的抗抑郁藥都會導致自殺風險嗎?
患者需要知道的是,無論是否服用抗抑郁藥物,抑郁癥患者(包括成人和兒童)都可能出現抑郁惡化、自殺意念或行為,而且這種風險可能持續存在,直到病情得到明顯緩解。自殺風險並不總是由藥物引起的,也可能與疾病本身有關。壹些抑郁癥患者在服用抗抑郁藥之前就可能存在自殺風險。
因此,在使用抗抑郁藥物治療抑郁癥時,應首先充分了解疾病的特征並評估自殺風險。在使用抗抑郁藥治療時,應密切監測抑郁癥狀是否惡化,自殺企圖和自殺行為是否增加。當首次使用抗抑郁藥物或根據病情增加藥物劑量時,更應密切觀察病情以及自殺企圖和行為。使用抗抑郁藥後癥狀惡化,包括自殺企圖和自殺行為增加,應立即由醫生進行評估。總之,應保持必要的警惕,防止抗抑郁藥物增加自殺風險的可能性,但不應因此而放棄抗抑郁藥物治療。
建議患者應在專科醫生的指導下系統地接受抗抑郁藥物治療,避免自行用藥和自行調整藥量,以實現真正的個體化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