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藥理禁忌
藥理禁忌,是指聯合用藥可導致藥物吸收、分布、代謝、排泄及藥物作用的改變,從而誘發不良反應,因而不能聯合使用的禁忌。例如,青黴素類抗生素中的抑菌抗生素在細菌繁殖期,與抗菌藥中的大環內酯類抗生素--紅黴素不能搭配使用,這是因為紅黴素具有抑制細菌繁殖的作用,會導致青黴素類抗生素不能充分發揮其作用,從而導致青黴素類抗生素藥效降低。例如,四環素類藥物不能和鈣劑同時使用,以免造成四環素類藥物的生物利用度降低,進而造成四環素類藥物藥效降低,甚至失效。
2.理化禁忌
兩種或兩種以上的藥物在配伍使用時,可能會由於藥物之間的理化變化導致藥效降低失效毒副作用增強,甚至導致患者出現嚴重的不良反應,因而這是藥物配伍的重要禁忌。理化配伍禁忌通常表現在藥物渾濁、起泡、變色、沈澱、鹽析等方面。如紅黴素用氯化鈉註射液溶解,會發生鹽析,嚴重影響藥效。正確的溶解方法是先用註射用水溶解紅黴素,再用氯化鈉註射液和紅黴素註射液混合溶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