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拿著剛才的掛號單去醫生辦公室,醫生會開藥,病人拿著醫生的處方單就可以付款;
3.去醫院的繳費窗口,等工作人員結算好相應的費用,然後自己買單,把社保卡交給工作人員。工作人員會用社保卡幫妳報銷醫藥費。很多藥品是國家報銷範圍內的,有些不在醫保報銷範圍內,所以必須自費。
報銷所需的信息:
1,門診報銷資料:門診發票、合作醫療證明或病歷;
2.帶齊住院報銷材料:住院發票、合作醫療證明或病歷、費用明細清單、出院小結等相關證明;
3、門診特殊疾病報銷資料、門診發票、特殊疾病合作醫療證明;
4、特殊疾病攜帶資料、特殊疾病門診治療建議書、合作醫療證明、病歷、相關化驗報告、照片兩張。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條例》。
第二十八條個人賬戶用於支付統籌基金支付範圍以外的醫療費用;個人賬戶不足支付的,由本人承擔。
第二十九條大病住院醫療費用,按以下方法支付:
(壹)起付標準原則上控制在市、縣、自治縣上年度職工社會平均工資的9%—0%。
(二)最高支付限額原則上控制在市、縣、自治縣上年度職工社會平均工資的3-5倍。
(三)最低起付線以上、最高支付限額以下的醫療費用,主要由統籌基金支付,個人承擔壹定比例。對退休人員承擔醫療費用的比例給予適當照顧。
重特大疾病的範圍、起付標準和最高支付限額的具體標準以及起付標準以上和最高支付限額以下的醫療費用分擔比例由省級人民政府確定。
第三十條低於起付標準和高於最高支付限額的醫療費用,統籌基金不予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