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負責制定藥品儲備政策,統籌協調全國藥品儲備管理工作。具體職責包括:制定藥品儲備規劃和年度計劃,組織協調藥品儲備工作,監督檢查藥品儲備情況,指導地方開展藥品儲備工作等。同時,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還會與其他相關政府部門如衛生健康委員會、藥監局等密切合作,***同推進藥品儲備工作的順利開展。
藥品儲備制度的主要目的:
1、保障人民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在緊急情況下,如自然災害、疫情爆發等,藥品供應可能會受到嚴重影響。通過建立藥品儲備制度,可以確保在緊急情況下能夠及時提供足夠的藥品供應,保障人民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
2、穩定藥品市場:在市場需求波動或突發事件導致藥品短缺的情況下,藥品儲備可以作為應急措施,及時補充市場供應,穩定藥品價格,維護市場秩序。
3、提高國家的應急響應能力:通過建立完善的藥品儲備體系,國家可以更好地應對突發公***衛生事件和其他緊急情況,提高國家的應急響應能力和危機管理能力。
綜上所述,我國的藥品儲備制度是壹個多部門參與、分級負責、信息化管理的綜合體系。通過加強政策制定、部門協作、信息化建設等方面的努力,可以更好地保障人民群眾的用藥需求和安全。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藥品管理法》
第三十二條
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建立國家基本藥物目錄,確定國家基本藥物的品種、規格、劑型、用法用量、生產供應和使用管理等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