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品經銷商與配送商的區別是:經銷商就是接了藥企的品種,拿下了代理權去銷售,拿提成。而配送商只負責配送關系,比如國藥,上醫,九州通的物流板塊。
並且以前的鏈條是:藥品廠家---壹級商業---二級商業---三級商業(也有四級,五級)---醫院/藥。
或藥品廠家---壹級商業(或代理)---二級商業(或代理)---三級商業(或代理)(也有四級,五級的情況)---醫院/藥店。
現在出現了壹個新方式:藥品廠家/CSO代理---集采---醫院(也可能通過商業配送)
商業公司看妳泛指還是特指。壹般情況下,國內商業公司是四大商業,代理是渠道商,省市縣代理為主。配送商是物流。但基本上大集團公司,是混合經營的哈,壹條龍服務呢。
代理商,壹般是指生產的廠子銷售能力不足或不強或單獨設的銷售公司,交給外部專業代理商來跑量上量。代理商在全國或區域有各種優勢/姿勢讓產品更快的進藥店和醫院。
藥品代理與藥品經銷的區別是:
1、法律關系本質不同:在藥品代理制中, 藥品生產企業與代理商是代理關系。代理權並不屬於民事權利,而是壹種權限、資格或法律地位。代理權是能夠使得代理人進行代理,並使其行為的效力直接歸屬於被代理人的權限。
2、合同中達成的利益目標的實現程度不同:藥品代理中,藥品生產商和代理商雙方合作的基礎是代理合同。代理合同中關於利益目標的約定是明確的。然而,藥品代理制是藥品生產商和外部(藥品代理商)之間的這種合作夥伴關系,不同於企業內部的上下級關系。
3、利潤獲取本質不同:藥品代理制中,代理商的收入是傭金收入。傭金是指通過經營企業代理,在完成規定銷量,遵守協議相關規定後,給予代理商壹定的返利。傭金的數量由委托與代理人協商確定;合同未作規定的,商業代理人有權獲得根據與交易有關的壹切因素計算出來的合理報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