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門診掛號費不是按比例報銷嗎?答:自2009年6月1日起,門診治療費由醫保基金支付至2元,其余部分由參保人現金支付。值得註意的是,無論患者今年發生的醫療費用是否超過門診起付線,醫保基金也會定額支付2元。問:所購藥品的醫療費用是否刷卡實時結算?答:因購買藥品發生的醫療費用,不實行實時刷卡結算,仍采用原結算方式。問:什麽特殊情況下被保險人可以獲得全額現金墊付醫療費用的報銷?答:如遇無社保卡急診、計劃生育手術、企業欠費、人工報銷或補領社保卡、參保後未發放社保卡等情況,醫療費用仍由參保人個人現金全額支付,無法在醫院直接完成實時結算。符合醫保基金支付條件的,按原流程辦理手工報銷手續。[1]問:如何讀取實時結算賬單?答:在實時結算的賬單明細中,醫保範圍內的金額可以包含在醫保支付的總費用中。本次醫保基金支付:按政策規定應由醫保基金支付的費用總額,包括大額門診醫療、退休人員補充保險和傷殘軍人補助。“此個人負擔”的醫療費用包括三部分:1,自付1:應由個人按比例承擔的醫療費用(包括起付線以上和封頂線以上的金額);2.自付2:乙類目錄中需要個人承擔的金額(如乙類藥品個人自付醫療費用10%);3.自費:超出報銷範圍的醫療費用(即藥品、診療、服務設施);本次就醫醫療費用總額=本次醫保基金支付+本次個人負擔。問:退休人員應該如何更改社保卡信息?答:持卡人信息可與發卡單位所在區縣社保機構同步。問:在職退休人員未及時變更社保卡信息會出現什麽問題?答:職工退休後不及時變更信息,仍按職工門診起付線和報銷比例報銷,可能損害參保人的醫保權益。問:就醫需要選擇醫院辦卡嗎?答:實施持卡就醫後,個人就醫的定點醫療機構仍以醫保手冊中選擇的定點醫療機構為準,甲類、中醫、專科醫院可直接就醫。問:社保卡參保人的免賠額有變化嗎?答:持卡就醫後繳費標準不變:參保人壹年內門診(急)診費用只扣除壹條起付線:職工1.800元,退休人員1.300元。政策規定,門診起付線以下的醫療費用,由個人賬戶基金支付。超過起付線的部分,按照政策規定的報銷比例,個人只承擔應由自己支付的醫療費用。問:持卡就醫後,個人賬戶管理政策有哪些調整?答:目前個人賬戶管理政策沒有調整。持卡就醫後,參保人個人賬戶金額仍按月轉入參保人在北京銀行的醫療保險專用存折,個人賬戶資金仍可在銀行自主支取。問:已領取社保卡的參保人,不慎丟失了醫保手冊(藍圖)。我該怎麽辦?社保卡丟了,怎麽補辦?答:需要到參保地的區縣社保中心辦理補辦醫療保險手冊(藍圖)的手續。補辦醫保手冊(藍圖)時,需要提供持卡人的社保卡,區縣社保中心會為您更新社保卡的卡片信息。社保卡丟失,需要到參保地縣級社保中心辦理補卡手續。單位還應提供參保人的醫療保險手冊(藍圖),由縣社保中心為他們同步更新社保卡中的信息。問:社保卡在哪裏辦?答:在職人員在參保單位領卡;退休人員在原參保單位領取卡;社會化管理的退休人員在參保地街道社保所領取;職業介紹所和人才檔案員在參保地職業介紹所和人才服務中心領證。問:收到卡後,我發現卡中的信息是錯誤的。怎麽改?答:發現的情況大多是照片與本人不符,或者名字發音不同。有上述情形之壹的,持卡人應當通過單位將社會保障卡交回區社保中心。問:收到的社保卡和身份證信息不壹致怎麽辦?答:把社保卡和身份證或戶口本復印件交給單位,單位交給縣社保中心重新制卡。問:如何查看卡內信息?答:您可以持卡到卡服務網點向工作人員求助,也可以在自助終端的電子觸摸屏上取卡自助查詢。目前,本市社會保障卡服務體系主要由社會保障卡服務網點、社會保障卡服務熱線、社會保障卡服務網站和社會保障卡自助服務終端四部分組成。在全市300多個街道社保所、18區縣社保中心和市經開區社保中心設立社保卡服務網點,方便持卡人辦理社保卡相關業務;社會保障卡服務熱線“96102”,提供24小時服務;另外,登錄北京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可以進入社保卡服務網站界面。本市二級以上社會保障卡服務網點和定點醫療機構安裝了社會保障卡服務自助終端,可實現醫保信息查詢、預掛失等功能。問:為什麽單位有些員工有卡,有些沒有?答:本次發放的社保卡是醫保數據庫中2009年2月16日零時的時間信息。之後新參保人員和因信息比對不正確需要采集二次信息的人員不在本次發卡範圍內。這樣壹來,單位的員工有的有卡,有的沒有。問:參保人領卡後,如何確定持卡就醫的時間?為什麽有的單位告知參保人只能在下半年或年內使用社保卡進行醫療結算?答:參保人領取社會保障卡後,可到定點醫療機構就醫並實時結算。但在此之前,如果有個人全額支付的醫療費用,要提前辦理人工報銷手續。問:已領取社保卡的參保人員是否繼續使用手中的醫保手冊(藍圖)?答:本市社保卡將分階段發放。在社保卡完全取代醫保手冊(藍圖)之前,社保卡將與醫保手冊(藍圖)並行使用。醫保手冊(藍圖)停止使用時,將發布通知,通知全市。問:這次忘記帶卡怎麽辦?答:已領取社會保障卡的參保人員,在已開通持卡就醫結算服務的定點醫療機構就醫時,必須出示社會保障卡。未出示社保卡的,產生的費用由個人全額承擔,醫保基金無法支付。問:首次使用社保卡的參保人如何辦理開卡手續?答:參保人持社保卡到定點醫療機構就醫,可在掛號或繳費的同時開通社保卡。問:如何用社保卡看病?答:首先,掛號時必須出示社保卡,用現金支付自己的費用,醫院會為參保人開具賬單。其次,去診所看病時,要主動出示自己的社會保障卡和《北京市醫療機構急診病歷手冊》;三是繳費時,必須將社保卡和繳費單據交給結算人員,以支付個人繳納和自費的部分費用;最後,拿到結算單據後,仔細核對單據內容,收回社保卡。問:退休人員統壹補充醫療保險是否同時用信用卡支付?答:是的。問:社保卡補(換)證期間怎麽看病?答:參保人在申請補(換)發社會保障卡期間,到定點醫療機構就醫時,應主動出示社會保障卡新開發補(換)發證明。定點醫療機構根據新卡和補發社保卡的憑證采集相關信息,上傳費用明細。定點醫療機構為參保人員結算醫療費用時,全額收取現金並出具相關單據,參保人員持新的社保卡按原流程申報醫療費用。問:持卡人如何去不具備刷卡條件的定點醫療機構就診?答:持卡人到不具備刷卡條件的定點醫療機構就診時,必須全額現金支付。醫院會為被保險人開具醫療費用收據,並上傳醫療費用明細。參保人憑社保卡按原流程報銷門診醫療費用。問:發生工傷事故後,如何區分是否應該使用社保卡進行實時結算?如果是實時結算,然後認定為工傷,怎麽解決?回答:如果真的是工傷事故,醫療費用應該全額賠付,然後通過工傷保險報銷;如果是實時結算,然後認定為工傷,被保險人退還實時結算的費用,然後全額支付醫療費用。之後,全額支付的醫療費用會報縣醫保經辦機構進行人工報銷。問:什麽情況下需要變更社保卡信息?答:(1)醫保由在職轉入退休;(2)新參保的殘疾軍人;(3)改變醫療保險覆蓋範圍;(4)特殊疾病審批。(5)手冊丟失,更換。問:社保卡丟了怎麽辦?答:持卡人遺失社會保障卡後,可撥打社會保障卡服務熱線“96102”(24小時服務)提前掛失。也可持居民身份證或戶口簿到社會保障卡服務網點辦理書面預掛失手續,或在社會保障卡服務網點和二級以上定點醫療機構設置的自助終端上直接掛失。預掛失的有效時間為10天,有效時限過後自動解除。掛失人確定丟失的社會保障卡無法找回的,需持本人居民身份證到社會保障卡服務網點正式掛失,同時辦理補卡手續。15個工作日後,申請人憑本人居民身份證或戶口簿和《社會保障卡新制補發證明》(簡稱《領卡證明》,見附件1)到社會保障卡服務網點領取社會保障卡。正式掛失後,不能取消掛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