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制訂的科學性。從1990年起,農業部正式提出開發綠色食品時,中國綠色食品發展中心先後組織國內各方面的專家,經過上千次試驗、檢測和參照或采納國際標準以及國外先進標準而制定的,對嚴於現在執行標準的項目及其指標值都有文獻性的科學依據或理論指導。
3.指標的嚴格性。綠色食品的標準無論從產品的感觀性狀、理化性狀、生物性狀都嚴於或等同於現行的國家標準。例如大氣環境質量采用國家壹級標準,農殘限量僅為有關國家和國際標準的1/2。
4.控制項目的多樣性。綠色食品產地環境質量標準中土壤標準比國家標準增加了土壤肥力指標;產品標準增加了營養質量指標等項目。產地環境質量評價中,對水質、土壤、空氣等要素分別區分了汙染嚴控指標和壹般控制指標若幹項。增加控制項目的目的在於防止有害物質對產品的汙染,保證綠色食品的質量安全。食品安全標準包括的內容:
《食品安全法》第二十條規定,食品安全標準包括8個方面的內容,即:食品、食品相關產品中的致病性微生物、農藥殘留、獸藥殘留、重金屬、汙染物質以及其他危害人體健康物質的限量規定;食品添加劑的品種、使用範圍、用量;專供嬰幼兒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輔食品的營養成分要求;對與食品安全、營養有關的標簽、標識、說明書的要求;食品生產經營過程的衛生要求;與食品安全有關的質量要求;食品檢驗方法與規程;其他需要制定為食品安全標準的內容.
其中,人體攝入致病性微生物、農藥殘留、獸藥殘留、重金屬、汙染物質以及其他危害人體健康物質會危害人體健康,因此必須測定壹個保障人體健康允許的最大值,規定食品中各種危害物質的限量.
食品添加劑是為改善食品品質和色、香、味以及防腐、保鮮和加工工藝的需要而加入食品中的人工合成或天然物質.食品添加劑是食品生產加工中不可缺少的基礎原料,但是,濫用食品添加劑會危害人體健康,必須制定標準嚴格限定其品種、使用範圍和限量.
嬰幼兒和其他特定人群主輔食的營養成分不僅關系到食品的營養,而且關系到他們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對主輔食的營養成分有特殊要求,需要制定標準.
食品的標簽、標識和說明書具有指導、引導消費者購買、食用食品的作用,許多內容都直接或間接關系到消費者食用時的安全,這些內容的標示應該真實準確、通俗易懂、科學合法,需要制定標準統壹的要求.
食品的生產經營過程是保證食品安全的重要環節,其中的每壹個流程都有壹定的衛生要求,對保護消費者身體健康、預防疾病,具有重要意義,都需要制定標準統壹要求.
與食品安全有關的質量要求,主要包括營養要求;食品的物理或化學要求,如酸、堿等指標;食品的感覺要求,如味道、顏色等,這些也屬於食品安全標準的內容.
檢驗方法是指對食品進行檢測的具體方式或方法,檢驗規程是指對食品進行檢測的具體操作流程或程序,采用不同的檢驗方法或規程會得到不同的檢驗結果,所以要對檢測或試驗的原理、抽樣、操作、精度要求、步驟、數據計算、結果分析等檢驗方法或規程作出統壹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