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房賣藥人員需要執業藥師證和健康證。
執業藥師是負責提供藥物知識及藥事服務的專業人員。藥劑師負責審核醫生所處方的數種藥物中有否出現藥物相互作用,並根據病人的病歷、醫生的診斷,為病人建議最適合他們的藥物劑型、劑量。會教導病人服用藥物時要註意的事項和服用方法。健康證到當地防疫站辦理。
藥師職業資格考試報名條件:
1、取得藥學類、中藥學類專業大專學歷,在藥學或中藥學崗位工作滿5年;
2、取得藥學類、中藥學類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在藥學或中藥學崗位工作滿3年;
3、取得藥學類、中藥學類專業第二學士學位、研究生班畢業或碩士學位,在藥學或中藥學崗位工作滿1年;
4、取得藥學類、中藥學類專業博士學位;
5、取得藥學類、中藥學類相關專業相應學歷或學位的人員,在藥學或中藥學崗位工作的年限相應增加1年。
1、執業藥師負責本單位執業範圍內的藥品質量監督管理工作,參與藥品質量全面管理體系的制定和實施,參與對本單位內部違法行為的處理。
2、執業藥師負責處方的審核和調劑,提供用藥咨詢和信息,指導合理用藥,開展治療藥物監測、療效評價等臨床藥學工作。
3、藥品零售企業應當將《執業藥師登記證》張貼在醒目的地方,並明確列出執業藥師執業許可證。執業藥師不值班時,應當予以公告,停止銷售處方藥和甲類非處方藥。
4、執業藥師執業時,應當按照有關規定佩戴工作板。
5、執業藥師應當按照國家有關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的規定,接受繼續教育,更新專業知識,提高業務水平。國家鼓勵執業藥師參加執業培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