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保報銷範圍如下:
1、醫保卡的報銷是只限於在指定醫院因疾病和部分意外所造成的住院以上的醫療費用。報銷公式為:(總費用-門檻費-自費-超支費用)(75+年齡0.2)%,正常情況下,實際報銷比例在20~60%不等。自費藥是不予報銷的,乙類藥品報銷80%,床位費有限額,按規定的壹些檢查費和診療費也不能報銷;
2、醫保卡的報銷額度是當地社會職工均工資的4倍(1年內的累計值);
3、醫保卡裏的錢可用於指定藥店買藥和支付門急診費用,但不屬於報銷範疇,因為醫保卡裏的錢就是醫保個人賬戶的錢;
4、大病保險報銷參保人員患大病後,在市醫保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符合本市醫保規定的個人自負部分,納入居民大病保險支付範圍,由大病保險資金報銷50%。
綜上所述,醫療費用低於10萬元可以獲得報銷。在壹個結算年度內,壹級醫院最高可以報銷到60%,並且不會設置報銷的起付線。二級醫院最高可以報銷到55%,三級醫院可報銷50%。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二十六條
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和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待遇標準按照國家規定執行。
第二十八條
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準以及急診、搶救的醫療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條
參保人員醫療費用中應當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與醫療機構、藥品經營單位直接結算。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和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建立異地就醫醫療費用結算制度,方便參保人員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