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眼用、鼻用、耳用制劑
滴眼液 、鼻用制劑、耳用制劑、塗劑、塗膜劑,比如,閃亮滴眼液,滴耳液,滴鼻液等
首次開封後使用時間不應當超過 4周 。(除非說明書另有規定。)
02
瓶裝的片劑、膠囊劑
瓶裝的藥片 、膠囊, 比如 ,感冒靈膠囊、鼻炎康片等
開封後,使用期限通常:不超過6個月;
用藥瓶上的有效期減掉開封的時間,得出的月數再乘以25%;
這兩者, 以時間較短的 為準。(註:上述效期規定,不包括其他劑型,如無菌、液體、外用制劑)
比如:有效期2022.07,第壹次打開使用的日期是2021.7.31,那麽,到有效期還有12個月。算壹算,這瓶藥剩余的有效期就是:12 X 25% = 3 。也就是說,這瓶藥的使用期限還有3個月。
03
袋裝藥
市面上大部分顆粒劑、幹混懸劑、散劑,比如,板藍根顆粒,三九感冒靈顆粒等
單次服用量壹般都是以1包/1袋為單位,大部分都不用開封後存儲。
服半包的情況(如兒童用量小),剩下半包壹般也會在 24h內服用完 。
04
板裝藥、小瓶裝口服液等
除了常見的袋裝藥,其他有獨立包裝的藥還有:鋁箔包裝的藥(也就是“板裝藥”)、小支中藥口服液等。比如,生脈飲口服液,抗病毒口服液等
這類藥物,每片/每粒都是獨立密封包裝,不會和空氣接觸,用多少吃多少。只要泡罩/藥瓶未破損, 壹般可以在標註有效期之前使用 。
05
外用軟膏劑
比如,紅黴素軟膏,百多邦,三九皮炎平等
軟膏類藥品開封後,室溫下最多可保存 2個月。
06
糖漿劑
開啟後瓶口及瓶蓋未受汙染情況下,常溫(25°C以下)可 保存1~3個月。
糖漿劑,比如,急支糖漿,京都念慈庵糖漿等,含有糖分易滋生細菌, 再次使用時應在光亮處觀察溶液是否澄清。
07
口服溶液劑、混懸劑、乳劑
瓶口瓶蓋沒有受到受汙染情況下,室內常溫下 可保存2個月 。
如乳劑和混懸液發 生分層、固結、 沈澱,搖壹搖之後 不能恢復均勻不能 再 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