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汀新,又名:
苯海拉明
藥理:
本品為血管緊張素轉化酶抑制劑,在體內轉化為苯海拉明後起效。原藥對血管緊張素轉換酶活性的抑制作用僅為後者的千分之壹。本品的特點是起效慢,但維持作用時間長,對心功能指標有較好的改善作用,能改善充血性心力衰竭的臨床癥狀和運動能力。
藥代動力學
本品口服吸收率約為40%,達峰時間為0.5 h,約18%的口服劑量轉化為苯海拉明,達峰時間為1.5 h,進食降低吸收率,但不降低吸收率。原藥和苯海拉明的血漿蛋白結合率均在 90% 以上,後者的清除率為 1.4-1.7L/h,消除半衰期為 22h,主要從尿液和糞便中排出,極少量可通過乳汁分泌。腎功能減退者清除率降低。
【作用特點】洛汀新(鹽酸貝那普利)是壹種前體藥物,水解為活性物質貝那普利拉,可抑制血管緊張素轉換酶(ACE)。它能阻止血管緊張素 I 轉化為血管緊張素 II,從而減輕血管緊張素 II 介導的所有效應,如血管收縮和醛固酮的產生,而醛固酮能促進腎小管對鈉和水的重吸收並增加心輸出量。洛汀新可減輕血管擴張引起的交感神經反射性心率加快效應。
1.高血壓:
洛汀新與其他 ACE 抑制劑壹樣,可通過激肽酶抑制血管擴張劑緩激肽的降解,這種抑制作用也可降低血壓。
洛汀新可降低各期高血壓患者的坐、臥和站立血壓,而體位性血壓變化很小或沒有變化。
大多數患者在單劑量給藥後1小時左右開始出現降壓作用,2-4小時內達到峰值,並持續至少24小時。重復給藥通常可在壹周後達到最大降壓效果,長期治療可保持療效。降壓效果與種族、年齡和原始血漿腎素活性水平無關。高鈉飲食和低鈉飲食患者的降壓效果無明顯差異。
突然停用洛曲星不會導致血壓迅速升高。健康受試者服用單劑量後,腎血流量增加,但不影響腎小球濾過效率。
Lotrisin與噻嗪類利尿劑合用可增強降壓效果。與其他降壓藥(包括β-受體阻滯劑和鈣拮抗劑)合用可進壹步增強降壓效果。
2.充血性心力衰竭:
對於先前接受洋地黃和利尿劑治療的患者,Lotrisin 可增加心輸出量和運動耐量,並能降低肺楔壓、外周血管阻力和血壓。心率略有下降。接受洛曲星治療的心力衰竭患者的疲勞、啰音和水腫也有所減輕,心功能分級(NYHA)也有所提高。臨床研究表明,洛汀新每天壹次可改善血液動力學指標,並可維持24小時。
藥代動力學
1-吸收:
鹽酸貝那普利口服後吸收迅速,原藥貝那普利的血漿濃度在 30 分鐘後達到峰值。通過測定原藥及其代謝物的尿液水平,可確定吸收景觀至少為服用劑量的 37%。鹽酸貝那普利片中貝那普利拉的絕對生物利用度是靜脈註射貝那普利拉溶液生物利用度的27%。
飯後服藥會延緩苯那普利拉的吸收,但不會影響吸收量或轉化為苯那普利拉。因此,Lotrisin可在飯後或兩餐之間服用。
在5-20毫克的劑量範圍內,貝那普利和貝那普利拉的AUC和血漿峰濃度與劑量大小大致成正比。
但在 2-80 毫克的更大劑量範圍內進行的研究中,觀察到的與劑量的比例關系較小,這可能是由於貝那普利拉與 ACE 的結合達到飽和。
2-分布:
貝那普利和貝那普利拉約 95% 與血清蛋白(主要是白蛋白)結合。
多劑量(5-20 毫克,每天壹次)的動力學無變化。貝那普利沒有蓄積。貝那普利有少量蓄積。其穩態 AUC 比首次用藥後的 AUC 高出 20%。貝那普利拉的有效半衰期為 10-11 小時,2-3 天後達到穩態。在高血壓患者中,貝那普利拉的穩態血漿谷濃度與每日劑量的大小有關。
3-代謝:
前體藥物貝那普利迅速完全轉化為具有藥理活性的代謝物貝那普利拉,90分鐘後血漿濃度達到峰值。肝臟中的水解酶主要參與這種轉化。
4-消除:
貝那普利的藥代動力學特點是從血漿中快速消除(4小時內完全消除)。末期消除階段(從第 24 小時開始)表明,貝那普利拉和 ACE 的結合非常牢固。
貝那普利主要通過新陳代謝消除,而貝那普利拉主要通過腎臟和膽汁消除。腎功能正常的患者主要通過腎臟排出。貝那普利拉的代謝消除是次要途徑。口服鹽酸貝那普利後,在尿液中發現的原始貝那普利不到 1%。20% 以貝那普利拉的形式排出體外。另外兩種代謝物是貝那普利和貝那普利拉的乙酰-葡萄糖醛酸共軛物。
5-特殊臨床情況下的藥代動力學:
貝那普利和貝那普利拉的藥代動力學很少受年齡、輕度或中度腎功能不全(肌酐清除率3O-80ml/min)和腎病綜合征的影響,對於肝硬化導致的肝功能不全患者,貝那普利拉的動力學和生物利用度不受影響,這些患者無需調整劑量。這些患者無需調整劑量。
然而,嚴重腎功能不全(肌酐清除率<30 ml/min)會影響貝那普利拉的動力學,由於消除緩慢和蓄積量高,需要減少劑量。
即使是晚期腎病患者,貝那普利和貝那普利拉也能從血漿中消除,此時它們的動力學特性與嚴重腎功能衰竭時相似。非腎臟(代謝或膽汁)清除率可彌補腎臟清除率的不足。透析對貝那普利拉的清除沒有臨床意義。
在服用鹽酸貝那普利2小時後,常規血液透析對血漿中貝那普利和貝那普利拉的濃度沒有影響。因此,透析後無需補充藥物。只有壹小部分貝那普利拉會通過透析排出體外。
心衰患者的貝那普利拉穩態血藥濃度通常高於健康或高血壓患者,這表明心衰患者的血漿清除率較低。因此,心力衰竭患者的推薦起始劑量低於高血壓患者。
洛汀新的藥代動力學在與下列藥物合用時不受影響:氫氯噻嗪、呋塞米、氯沙利酮、地高辛、普萘洛爾、阿替洛爾、硝苯地平、萘普生、乙酰水楊酸和西咪替丁。同樣,洛曲星也不會影響這些藥物的藥代動力學(未研究西咪替丁的藥代動力學)。
適應癥:
本品適用於治療輕度至中度高血壓,以常用劑量治療時,與卡托普利、依那普利、硝苯地平、硝苯地平、普萘洛爾等藥物療效相同。目前,它被用作治療高血壓的二線藥物。
各期高血壓。
充血性心力衰竭。
作為對洋地黃和/或利尿劑反應不佳的充血性心力衰竭(NYHA 分級 II-IV)患者的輔助療法。
用法與用量:
口服,起始劑量每次5-10毫克,每天壹次,然後根據病情逐漸增加到40毫克,每天壹次。壹天壹次控制24h血壓效果不好可改為壹天兩次。嚴重腎功能減退、心力衰竭或不能停用利尿劑者,初始劑量應從2.5mg開始。
在用藥過程中壹旦發現面部或嘴唇腫脹應立即停藥,因為面部、嘴唇腫脹提示在咽喉、咽部也可能存在水腫,後期腫脹可能引起呼吸道阻塞,甚至危及生命。出現這種情況時,應註射 1:1000 腎上腺素 0.3-0.5 毫升來對抗。手術麻醉前 3 天應停用該藥,與保鉀利尿劑或補鉀藥物合用時應監測血鉀。
【劑型與規格】片劑:5mg/片、10mg/片、20mg/片。
【用法和用量】初始劑量為每天 10 毫克,如果效果不理想,可增至 20 毫克。建議的最高日劑量為 40 毫克,壹次服用,或壹天分兩次服用。
如果單獨使用本品不能取得滿意的效果,可與噻嗪類利尿劑、鈣拮抗劑或β-受體阻滯劑合用,開始時劑量要小。本品的通常推薦劑量適用於肌酐清除率大於30毫升/分鐘的患者;如果患者的肌酐清除率小於30毫升/分鐘,初始日劑量為5毫克,必要時可酌情增加至10毫克。心力衰竭患者或已服用利尿劑的患者的推薦劑量為每天5毫克,兒童的安全有效劑量尚未確定。
[用法和用量]
1-高血壓:
未服用利尿劑的患者開始治療時的推薦劑量為每天壹次,每次10毫克,如果治療效果不佳,可增加到每天20毫克。
壹些每天服用壹次的患者,在給藥間隔結束時,降壓效果可能會減弱。對於此類患者,應將每日總劑量分為兩次服用,或添加利尿劑。洛汀新治療高血壓的每日最大推薦劑量為40毫克,壹次或平均分成兩次服用。
如果單獨服用洛汀新對血壓下降效果不滿意,可加用另壹種降壓藥。例如,噻嗪類利尿劑、鈣拮抗劑或β-受體阻滯劑(先從小劑量開始)。肌酐清除率為 30 毫升/分鐘的患者服用常規劑量即可。肌酐清除率為 30 毫升/分鐘的患者,初始劑量為每天 5 毫克,必要時可增至每天 10 毫克。如果仍需進壹步降低血壓。可加用利尿劑或另壹種降壓藥。
2-充血性心力衰竭:
洛托莫沙唑適用於充血性心力衰竭患者的輔助治療。建議初始劑量為2.5毫克(5毫克藥片的壹半),每天壹次。由於首次用藥後血壓有急劇下降的風險,因此患者在首次服用洛曲星時需接受密切監測(參見註意事項)。只要患者未出現癥狀性低血壓和其他不可接受的副作用,如果心力衰竭癥狀未得到有效緩解,劑量可在2-4周後調整為每天壹次,每次5毫克。根據患者的臨床反應,劑量可在適當的時間間隔內調整為每天壹次,每次 10 毫克,甚至每天壹次,每次 20 毫克。洛汀新每天服用壹次有效,但如果將壹天的劑量分成兩次服用,有些患者的反應會更好。對照臨床研究表明,重度心力衰竭患者(NYHA分級IV級)所需的劑量小於輕中度心力衰竭患者(NYHA分級II-III級)。
當心力衰竭患者的肌酐清除率低於 30 毫升/分鐘時,每日劑量可增加到最多 10 毫克,但較低的初始劑量(如 25 毫克或半片 5 毫克)可能就足夠了。
目前尚無兒童服用洛曲星的安全性和有效性研究資料。
禁忌癥和註意事項:
對本品過敏和有血管神經性水腫病史者禁用。腎功能衰竭患者(肌酐清除率< 30 ml/min)應小劑量使用。
主動脈瓣狹窄和二尖瓣狹窄患者使用任何血管擴張劑時都應特別小心。
與所有 ACE 抑制劑壹樣,腎動脈狹窄患者也需要特別註意。少數患者在服用洛曲星後會出現血尿素氮和血清肌酐升高,停用洛曲星或利尿劑,或同時停用這兩種藥物即可恢復。對於這些患者和其他腎病患者,在服用洛曲星的最初幾周內應密切監測腎功能,此後應定期檢查。
嚴重心力衰竭、冠狀動脈或腦動脈粥樣硬化患者慎用。
洛特利辛對老年患者的療效和耐受性與年輕人相同。然而,與所有降壓藥壹樣,老年患者及其心力衰竭、冠狀動脈和腦動脈粥樣硬化患者在使用該藥時應謹慎。血壓驟降會導致重要器官供血不足。
使用洛曲星的患者很少出現中樞神經癥狀反應,與其他降壓藥壹樣,患者在駕駛和操作機器時應註意這些影響。
據報道,使用高滲透性聚丙烯眼鏡膜(AN69)透析的患者在使用ACE抑制劑時會出現過敏性反應。因此,建議使用 ACE 抑制劑的患者不要使用這種膜進行透析。
妊娠和哺乳期:
妊娠期禁用左旋多巴,妊娠前6個月使用可導致胎兒腎臟損害、面部和頭部畸形。此外,還有可能導致胎兒低血壓。新生兒可能會體重過輕、腎灌註減少和無尿。有報道稱孕婦羊水過少,這可能與胎兒腎功能受損有關。應仔細檢查母親在子宮內使用洛曲星治療的所有新生兒的高鉀血癥、正常尿量和血壓。如有必要,應采取適當措施。例如,補液或透析以清除循環中的 ACE 抑制劑。
貝那普利和貝那普利拉可分泌到母乳中,但最大濃度僅為血漿的 0.3%。進入嬰兒血液循環的貝那普利拉微乎其微。盡管母乳餵養的嬰兒不太可能受到不良影響,但不提倡在哺乳期服用洛曲星。
用藥說明:
用藥期間壹旦發現臉部或嘴唇腫脹,應立即停藥,因為臉部和嘴唇腫脹表明喉嚨和咽部也可能出現水腫,而喉嚨和咽部腫脹可能導致呼吸道阻塞並危及生命。出現這種情況時,應註射 1:1000 腎上腺素 0.3-0.5 毫升以消除水腫。手術麻醉前 3 天應停用該藥,與保鉀利尿劑或補鉀藥物合用時應監測血鉀。
服用 ACE 抑制劑的患者應在手術前通知麻醉師。在使用可降低血壓的麻醉劑時,應註意由腎素代償性釋放產生的血管緊張素 I 可被 ACE 抑制劑阻斷,因為它會轉化為血管緊張素 II,由此導致的血壓降低可通過擴容來糾正。
單純性高血壓患者偶爾(0.4%)會出現血壓過度下降的情況,這種情況通常沒有癥狀。但在接受大劑量利尿劑或透析的患者中,如果同時服用 ACE 抑制劑,可能會出現低血壓癥狀,必要時可通過靜脈輸註生理鹽水來糾正,並通過補充血容量來恢復血壓,不影響治療的繼續進行。
本品可引起中性粒細胞減少(低於 1500/立方毫米),但無臨床癥狀,無需中斷治療。它不會影響粒細胞計數,也沒有骨髓抑制作用。
使用利尿劑或體液不足的患者在使用 ACE 抑制劑的初期可能會出現低血壓,在使用本品前幾天停用利尿劑可將低血壓降至最低。增強血漿腎素活性和改變鈉平衡的藥物(如利尿劑)可增強本品的降壓效果。
在使用 ACE 抑制劑治療期間,不應使用保鉀利尿劑、鉀補充劑或含鉀鹽替代品,因為它們可導致高鉀血癥(高鉀血癥的危險因素包括腎功能不全、糖尿病和同時使用治療低鉀血癥的藥物)。在必須使用此類藥物時,應經常註意監測血鉀濃度。
其他 ACE 抑制劑也曾出現過血管神經性水腫。Lotrisin也曾出現唇部或面部水腫。然而,無論是否停藥,這種癥狀都會自行緩解。如果出現這種癥狀,應立即停用Lotrisin,並仔細觀察患者直至腫脹消退。血管神經性水腫合並喉頭水腫和休克可能是致命的,因為舌頭、聲帶或喉頭水腫可能導致呼吸道阻塞,應立即進行適當治療,如皮下註射1:1000腎上腺素溶液(0.3-0.5毫升)。
在無並發癥的高血壓患者中,血壓過低的情況很少見(0.5%)。而且通常沒有癥狀。但在使用 ACE 抑制劑治療時,嚴重的鈉缺乏和低血容量可能會產生低血壓。例如,接受大量利尿劑(如嚴重心力衰竭)或透析治療的患者。在開始Lotrisin治療前幾天停用利尿劑或采取其他措施補充體液,可降低低血壓風險。有可能出現血壓嚴重下降的患者(如心力衰竭患者)在首次服用Lotrisin後應接受密切監測,直至血壓趨於穩定。如果確實發生低血壓,應讓患者采取俯臥位,必要時給予生理鹽水。壹過性低血壓反應並非進壹步治療的禁忌癥。在通過擴容恢復血壓後,壹般可考慮繼續治療。
其他 ACE 抑制劑也會出現粒細胞缺乏和骨髓抑制。腎功能不全的患者,尤其是患有膠原血管病的患者更易出現這些癥狀。與其他 ACE 抑制劑壹樣,患有血管或腎膠原疾病的患者應定期檢查白細胞計數。
不良反應:
發生率約為 20%。主要有頭痛、頭暈、乏力、咳嗽、惡心、失眠、體位性低血壓、面部和嘴唇腫脹、肌痛、鼻炎、咽炎、呼吸道阻塞和背痛。
少數患者服用本品後會出現血尿素氮和血清肌酐升高,停藥後可自行恢復。
服用本品後很少出現血鉀升高。然而,腎功能不全、糖尿病和同時使用治療低鉀血癥的藥物可能是導致高鉀血癥的誘因。
相互作用:
與利尿劑、鈣拮抗劑或β-受體阻滯劑合用可增強本品的降壓作用。
使用 ACE 抑制劑的患者應避免與保鉀利尿劑(如螺內酯、氨苯蝶啶和阿米洛利)合用,也應避免補鉀或補充含鉀的電解質溶液。因為這可能導致血清鉀顯著升高。如果必須聯合用藥,則應密切監測血清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