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生產及配方組成不同。藥品的生產能力和技術條件,都要經過國家有關部門嚴格審查,並通過藥理、病理和病毒的嚴格檢查及多年的臨床觀察,經有關部門鑒定批準後,方可投入市場。而保健品勿需經過醫院臨床實驗等便可投入市場。這樣,屬於藥品的必然具有確切的療效和適應癥,不良反應明確;屬於食品的則不然。
第二,生產過程的質量控制不同。作為藥品維生素類產品(藥字號),必須在制藥廠生產,生產過程中的質量控制要求很高,比如空氣清潔度、無菌標準、原料質量等,目前,要求所有的制藥都要達到GMP標準(藥品生產質量規範);而作為食品的維生素類產品(食字號),則可以在食品廠生產,標準比藥品生產標準低。
第三,療效方面的區別。作為藥品,壹定經過大量臨床驗證,並通過國家藥品食品監督管理局(SFDA)審查批準,有嚴格的適應癥,治療疾病有壹定療效;而作為食品的保健品,則沒有治療作用,僅僅檢驗汙染物、細菌等衛生指標,合格即可上市。
第四,說明書和廣告宣傳不同。作為藥品,壹定要有經過SFDA批準的詳細的使用說明書,適應癥、註意事項、不良反應,十分嚴謹;而作為食品的保健品,說明書不會這樣詳細、嚴格,這也比較容易被利用作誇大其詞的廣告宣傳。
所以消費者在選擇產品時,為確保安全,最好選擇SFDA批準的標有“OTC”(非處方藥)字樣的藥品,購買時看看是否附有詳細說明書。在服用屬於藥品(藥字號)的保健品前必須仔細閱讀說明書,要按推薦劑量服用,不要超劑量服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