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名稱填寫註意事項:
1、增值稅專用發 票貨物名稱與應稅勞務名稱是要壹致的。但進貨名稱不壹定要進銷售貨物名稱壹致;
2、增值稅專用發票(以下簡稱專用發票)是發貨票中的壹種,專用發票是供增值稅壹般納稅人(以下簡稱壹般納稅人)生產經營增值稅應稅項目使用的壹種特殊發票,不僅是壹般的商事憑證,而且還是計算抵扣稅款的法定憑證;
3、應稅勞務,就是其收入依法應該納稅的勞務,個人或團體向其他個人或機構提供勞務,其收入應該依法納稅,就是提供應稅勞務。
通過發票管理填寫,具體如下:
1、商品和服務稅收分類編碼的添加:點擊系統設置—商品編碼—商品和服務稅收分類編碼,左側找到生活服務下的相應的稅收編碼進行添加,或者在查詢條件對應的名稱處輸入對應的編碼信息,查找到對應的編碼分類,點擊右上角“增加”,輸入商品名稱、選擇稅率,點擊確定即可;
2、發票管理發票填開增值稅專用發票填開;
3、購貨單位信息及貨物或應稅勞務信息;
4、確定之後自動跳轉到商品和服務稅收分類編碼,進行手工添加,在左側找到租賃服務下的相應的稅收編碼進行添加,或者在查詢條件對應的名稱處輸入對應的編碼信息,查找到對應的編碼分類,點擊右上角“增加”,輸入商品名稱、選擇稅率,點擊確定即可。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
第三條 稅收的開征、停征以及減稅、免稅、退稅、補稅,依照法律的規定執行;法律授權國務院規定的,依照國務院制定的行政法規的規定執行。
任何機關、單位和個人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擅自作出稅收開征、停征以及減稅、免稅、退稅、補稅和其他同稅收法律、行政法規相抵觸的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