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話說,民以食為天。馬斯洛認為,人的需求是分層次的,從低到高。分別是:生理需求、安全需求、社交需求、尊重需求和自我實現需求。生存權是壹項基本人權,滿足人的最基本需求是人的基本需求。扶貧,解決貧困家庭和群體的溫飽問題,也是政府的責任。
雖然建立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對困難家庭和群體按月給予補助是解決生存問題的有效手段,但這種模式的弊端也不容忽視。
參照美國的糧票制度,以及今年金融危機時杭州、成都等城市發放消費券擴大內需的做法,我國的低保制度可以由貨幣形式改為貨幣和糧食相結合,糧食可以用專門購買糧食的消費券發放。這種制度設計是可行的,符合中國國情。
2.實施廉租房制度。
杜甫的詩裏說“安得千萬樓,天下窮者皆樂,風雨不動!”這是古代有誌之士對理想社會的追求。同樣,“居者有其屋”也是現代文明社會的追求。
只有和平相處,我們才能幸福,社會才能發展進步。然而,如何理解「居者有其屋」?過去我們片面地把“居者有其屋”理解為有產權的房子,“福利分房”在各地廣泛推行。這樣壹來,它就很強大,能夠分配更多的房子,而貧困家庭和群體很難分配到“福利房”。
其實“居者有其屋”主要是指所有居民應該居住的房屋,包括有產權的自有房屋和無產權的出租房屋。這是可以而且應該做到的。
參照美國的做法,中國的城市住房改革應該將“福利房”制度改為“廉租房”制度,以改變“福利房”制度的弊端。“廉租房”制度作為政府提供的壹項福利制度,應該充分體現“廉租房”的本質。
第壹,“廉租房”的投資主體是政府,房源要價廉質優,投資成本要低;
二是“廉租房”的面積要嚴格控制,壹般在50平方米以內;
第三,“廉租房”只租不賣。嚴禁借“廉租房”之名進行“福利分房”。壹經查實,必須嚴肅處理;
第四,“廉租房”的租金要低,要讓困難家庭和群體買得起;
第五,“廉租房”的對象必須嚴格控制,主要用於低收入對象,即困難家庭和困難群體。“廉租房”的分配必須向社會公開,接受社會監督。
同時,“廉租房”也應該有退出機制。申請人應建立財產申報制度。如果條件有所改善,不符合“廉租房”居住條件的要主動退出,讓“廉租房”循環使用。
3.統壹醫療體系。
醫療是世界各國政府面臨的共同問題,美國並沒有實行全民免費醫療。中國陜西省木瀆縣嘗試推行全民醫保試點,結果出現了“因病進不去,無病出不去”的尷尬局面,可見醫療問題的復雜性。
中國沒有針對貧困家庭和貧困群體的醫療體系。目前我國的醫療體系基本建立,但是針對不同的群體,醫療體系是不壹樣的。
有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制度、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制度和農村居民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但這些醫療保健制度主要是重疾統籌的形式。基本醫療問題,即城鄉居民門診醫療沒有解決,貧困家庭和群體的“小病、大病”、“因病致貧”、“因病返貧”問題沒有解決。
新的醫療保險制度主要是為了解決全民醫療保險的問題。在新的醫療保險制度實施之前,國家應對貧困家庭和群體采取更加優惠的醫療制度,如:
最低生活保障對象的普通門診可免掛號費;低收入居民在社區醫院的醫療費用可以打折,滿足低收入居民最基本的醫療需求;醫院要為困難家庭和群體開辟綠色通道,對急診病人給予免費治療。
對於因治療困難群眾而收不到治療費的醫院,地方財政要給予適當補貼,相當於財政核銷國企壞賬。
4.應倡導民間組織建立免費食品供應體系。
政府有義務建立最低社會保障制度,發揮政府的主體作用無可非議。但是政府什麽都管是難以忍受的,甚至會出現養懶人的社會現象。但如果政府強行采取壹些措施,盲目禁止,可能會適得其反,效果不壹定好。
如果在某些方面發揮非政府組織的作用,讓他們參與進來,可能會事半功倍。
美國非政府組織的誌願供餐制度值得借鑒。在市場經濟條件下,許多非政府組織有能力也願意為社會提供壹些力所能及的幫助。
在我國,雖然城市中基督教組織很少,但我國大部分城市都有佛教組織。這些佛教組織有大量的民間捐款,經濟實力雄厚,有能力從事壹些公益活動。而且,扶弱濟貧的慈善行為,也與佛教“慈悲為懷,關愛眾生”的理念相壹致。
我國地方政府可以做壹些嘗試,鼓勵和倡導教會組織等非政府組織為流浪人員等特殊群體提供免費食物,讓他們也能感受到社會的溫暖。
擴展數據:
民政部李部長表示,十年來,我國社會福利政策不斷完善,受益範圍從老年人、殘疾人、孤兒、棄嬰等特殊群體逐步擴大到全社會,社會福利事業正從填補空缺走向適度普惠。
老年人的福利大大增加了:
截至2011年底,15個省份建立了80歲以上老年人生活補貼制度,16個省份建立了生活困難老年人養老服務補貼制度,所有省份都出臺了老年人社會優惠政策。
養老機構和床位分別由2002年的3.76萬和6.5438萬+0.65438萬+0.49萬增加到2065年的4.09萬和3.565438萬+0.00萬,管理運行機制由政府主辦向政府主導、多主體參與轉變。初步建立了以家庭為基礎、社區和機構為支撐、資金保障和服務配套的社會養老服務體系。
殘疾人社會福利體系不斷完善;
國家制定了關於加快殘疾人社會保障體系和服務體系建設的指導意見,頒布了企業生產裝配殘疾人專用物品免征企業所得稅政策,進壹步完善了福利企業優惠政策。
殘疾人社會保險補貼和醫療救助逐步落實,殘疾人基本生活、醫療、康復、教育、就業等基本需求得到更加穩定的制度保障。
孤兒保護有壹個全面的機構安排:
2010國務院發布《關於加強孤兒保護工作的意見》,對孤兒成年後的撫養、教育、醫療、康復、就業、住房等方面做出全面的福利制度安排。
執行撫養孤兒的最低標準。集中機構養育和社會分散孤兒養育的標準分別為每人每月1萬元和600元。中央財政每年安排專項資金補助當地孤兒基本生活費。積極探索將實際無人陪伴的兒童納入保障範圍。
面向公眾的基本社會服務不斷擴大;
婚姻登記服務基本實現全國聯網,基本殯葬服務免費政策逐步推開。社區公共服務、自願互助服務和便民利民商業服務取得較大進展。截至2011年末,全國城鄉社區服務設施16萬個,社區綜合服務設施覆蓋率達到23.6%。
大力培育和發展公益性社會組織,社會組織以年均10%的速度健康有序發展。地名服務不斷拓展和深化。2011、18中組部、民政部等部委聯合發布《關於加強社會工作專業人才隊伍建設的意見》,專業社會工作服務有了制度安排。
福利彩票實現了跨越式發展;
2009年,國務院頒布《彩票管理條例》,有效規範了福利彩票發行管理。福利彩票銷量連年增長,十年共籌集公益金6543.8+0885.5億元,有力支持了社會福利事業和其他公益事業的發展。
中國。com-中國的社會福利體系正在從填補空缺走向適度普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