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場監督管理局是由工商局、質監局、食品藥品監督局合並而成的國務院直屬機構。該機構整合了原有的工商行政管理、質量監督、食品藥品監管等職能,以加強市場監管和提高監管水平。市場監督管理局對外保留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的名稱,同時,商務部的經營者集中反壟斷執法和國務院反壟斷委員會辦公室的職責也被整合到該局中,以形成更為統壹和高效的市場監管體系。
工商局的職能範圍:
1、負責企業名稱登記管理;
2、負責企業設立、變更、註銷登記;
3、負責監督檢查企業的經營行為;
4、負責商標註冊和管理工作;
5、負責反不正當競爭工作。
綜上所述,工商局和市場監督局合並後的市場監督管理局整合了多個職能部門,旨在加強市場監管和提高監管水平,形成更為統壹和高效的市場監管體系。
法律依據:
《關於規範市、縣(區)市場監督管理機構名稱的通知》
第壹條
是設區市市場監督管理機構由工商、質監、食藥監3個部門整合的,名稱統壹為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局,加掛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牌子;由工商、質監2個部門整合的,名稱統壹為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局。
第二條
是縣(市、區)市場監督管理機構名稱統壹為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局,加掛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牌子。
第三條
是鄉鎮(街道)市場監督管理分局的名稱統壹為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分局,加掛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分局牌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