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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期商品賠償標準是什麽?

1、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的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三倍;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五百元的,為五百元。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二、經營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務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費者提供,造成消費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嚴重損害的,受害人有權要求經營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條、第五十壹條的規定賠償損失,並有權要求不超過所受損失二倍的懲罰性賠償。

第五十六條 經營者有下列情形之壹的,除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外,其他有關法律、法規對處罰機關和處罰方式有規定的,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法律、法規沒有規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或者其他有關行政管理部門責令改正,並可以根據情節單處或者並處警告、沒收違法所得、處以違法所得壹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壹倍以上十倍以下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處五十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吊銷營業執照:

(壹)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不符合保障人身、財產安全要求的;

(二)在商品中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的;

(二)在商品中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的;

(三)生產國家明令淘汰的商品或者銷售失效、變質商品的;

(4)偽造商品產地,偽造或者冒用他人廠名、廠址,篡改生產日期,偽造或者冒用認證標誌等質量標誌的;

(5)銷售應當經檢驗、檢疫而未經檢驗、檢疫或者偽造檢驗、檢疫結果的商品的。偽造檢驗檢疫結果的;

(六)對商品或者服務作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宣傳的;

(七)拒絕、拖延有關行政管理部門責令采取停止銷售缺陷商品或者服務、警告、召回、無害化處理、銷毀、停止生產或者服務等措施的;

(八)對消費者提出的修理、重作、更換、退貨、補足商品數量、退還貨款和服務費用或者賠償損失等要求,故意拖延或者無理拒絕的;

(九)侵害消費者人格尊嚴、侵害消費者人身自由或者侵害消費者個人信息等法律保護的權利的;

(十)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給予處罰的損害消費者權益的行為。其他情形的。

經營者有前款規定情形的,除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給予處罰外,由處罰機關記入信用檔案,並向社會公布。

第五十七條 經營者違反本法規定提供商品或者服務,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食品安全法》第124條 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情形之壹,尚不構成犯罪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沒收違法所得和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的,沒收違法所得和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可以沒收用於違法生產經營的工具、設備、原料等物品,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貨值金額不足1萬元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貨值金額不足1萬元的,並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貨值金額1萬元以上的,並處貨值金額10倍以上20倍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吊銷許可證:生產經營標註虛假生產日期、保質期或者超過保質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

食品安全狀況相當重要。那麽在這裏呼籲大家在購買商品時壹定要註意其日期,同時也希望商家能夠定期檢查自己的商品,相信不是每個商家都是無良的,要做到壹切檢查趁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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