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品安全關系國計民生,是很多人維持生命的重要保障,也是很多病人的希望,是維護人民健康權益的基礎之壹。為了保證藥品安全,國家藥監局會定期檢查抽查,對不符合規定的藥品進行通報,對相關廠家予以處罰。這麽做,除了能讓大眾得知藥品安全情況,也能對制藥廠家起到監督的作用,促進醫藥產業持續健康發展。此次,國家藥監局發布不符合規定藥品,有很多種,其中壹些也是我們的常見藥,造成這些藥品不合格的原因有很多,包括裝量差異、溶液的澄清度、性狀等。
壹、裝量差異
河北國金藥業和廣州花城藥業生產的復方金銀花顆粒裝量差異這項規定。金銀花顆粒是非常常見的壹種藥品,主要功效是性熱解毒,涼血消腫。裝量差異是藥物制劑的均勻性檢測指標之壹,就是說每個膠囊之間的藥品含量差異較大,這可能造成患者在服藥的時候,有時候是過量的,有時候是量不足的。二、溶液的澄清度
山西仟源醫藥的註射用阿洛西林鈉溶液澄清度不符合規定。註射用阿洛西林鈉溶液是用於消炎的壹種註射液,適用於革蘭陽性菌及陰性菌所致的各種感染。澄清度不符合規定很多是藥品渾濁,容易產生藥品被汙染的問題。三、性狀
安徽澤華國藥的紅景天和制川烏不符合性狀規定。紅景天是種中藥,主要是益氣活血、平喘,制川烏也是種中藥,主要是祛風除濕的功效。性狀是說藥品的物理特征或形態不符合規定,特別是對於中藥來說,可能是藥品過期或者儲存不當所導致。對於國家藥監局發布不符合規定的藥品,除了以上原因,還有哪些,歡迎廣大網友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