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落實國家和省有關醫改政策,保障居民基本醫療衛生權益,規範社會醫療保險行為,制定《湖南省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管理辦法》。其中包括以下重要內容:(1)參與範圍:凡湖南省城鄉常住人口均可參與。年滿60周歲,未參加職工醫保和居民醫保的人員也可參加。(2)繳費標準:個人繳費標準為每人每年720元,按年計算每月60元。國家和省財政按照壹定比例給予財政補貼。(3)醫療保障內容:涵蓋基本醫療保險門診、住院和生育保險。其中,門診和住院醫療的覆蓋範圍和支付標準在不同年份有所調整。此外,《辦法》還規定了保險費的收取、人員管理、被保險人的權利和義務以及監督。
如何查詢個人醫保支付?答:居民可登錄“湖南省社會保險服務平臺”,輸入相關信息,查詢個人醫保繳費情況。
《湖南省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管理辦法》是保障居民基本醫療衛生權益的重要法律法規。在參加醫保的過程中,要密切關註政策調整,積極繳費,認真核對報銷材料,確保自己的合法權益。
法律依據:
基本醫療保險用藥管理暫行辦法第壹條為推進健康中國建設,保障參保人員基本用藥需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和《國務院中央關於深化醫療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見》,制定本暫行辦法。 提高基本醫療保險用藥科學化、精細化管理水平,提高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利用效率,推進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