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內發現異物應如何處理?
1、找食品生產經營者進行協商維權。消費者可以向經營者要求賠償損失,也可以向生產者要求賠償損失,接到消費者賠償要求的生產經營者實行首負責任制。但屬於生產者責任的,經營者賠償後有權向生產者追償;屬於經營者責任的,生產者賠償後有權向經營者追償。
2、協商不成,可向有關監管部門進行舉報投訴維權。可以向消費者保護協會進行投訴,也可以撥打12315市場監督電話,還可以撥打12345市民服務熱線。
3、最後可通過向人民法院起訴的方式索要賠償。
食品中有異物可能涉嫌什麽罪名?
食品中有異物可能涉嫌以下食品安全罪名:
(1)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食品中有異物,行為人可能涉及摻雜摻假、以次充好等行為,銷售金額較大的,涉嫌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
(2)生產、銷售不符合衛生標準的食品罪。如果食品中的異物足以造成食源性中毒或食源性疾病,則可能涉嫌該罪名。
(3)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如果該異物屬於生產者、銷售者違反國家食品衛生管理法規,故意在生產、銷售的食品中摻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或者銷售明知摻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則符合該罪的構成要件。
食品安全問題請求賠償的方式:
(1)起訴。受害人可以單獨提起民事訴訟,如果人數眾多(10人以上),也可以進行集團訴訟,即按《民事訴訟法》第五十四、五十五條之規定處理:“當事人壹方人數眾多的***同訴訟,可以由當事人推選代表人進行訴訟。”、“訟標的是同壹種類、當事人壹方人數眾多在起訴時人數尚未確定的,人民法院可以發出公告,說明案件情況和訴訟請求,通知權利人在壹定期間向內人民法院登記。”
(2)申訴。受害人可以向工商行政部門、質檢部門、食品藥品安全管理局等行政機關申訴,由其對相關人員、企業進行行政處罰,對受害者進行及時的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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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四十條消費者在購買、使用商品時,其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可以向銷售者要求賠償。銷售者賠償後,屬於生產者的責任或者屬於向銷售者提供商品的其他銷售者的責任的,銷售者有權向生產者或者其他銷售者追償。消費者或者其他受害人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財產損害的,可以向銷售者要求賠償,也可以向生產者要求賠償。屬於生產者責任的,銷售者賠償後,有權向生產者追償。屬於銷售者責任的,生產者賠償後,有權向銷售者追償。消費者在接受服務時,其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可以向服務者要求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