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用名: 丁克
英文名: TERBINAFINE HYDROCHLORIDE POWDER
拼音名: YANSUAN TEBINAIFEN SAN
藥品類別: 皮膚科用藥
適應癥: 用於治療敏感真菌所致的手癬、足癬、體癬、股癬及花紋斑癬等。
性狀: 本品為白色或類白色的粉末,具有薄荷的香氣,手摸有滑膩感。
藥理毒理: 鹽酸特比萘芬為丙烯胺類廣譜抗真菌藥物。能特異性地幹擾真菌固醇的早期生物合成,選擇性地抑制真菌的角鯊烯環氧化酶的活性,使真菌細胞膜形成過程中的角鯊烯環氧化反應受阻,從而達到殺滅或抑制真菌的作用。
藥代動力學: 局部用藥後,被吸收的藥量不超過用藥量的5%,故全身血藥濃度極低,本品生物轉化後的代謝物無抗真菌作用,主要經尿液和糞便排出體外,消除半衰期為17小時,無體內蓄積現象。
用法用量: 常用劑量 每天1~2次,用藥前清潔和幹燥患處,然後將本品薄薄撒於患處及其周圍,如果患處已糜爛(如乳腺下、指間、臀間、腹股溝),晚上可用紗布敷蓋。壹般治療期 體癬、股癬:1~2周;足癬2~4周(如果壹天用兩次,通常療程為 1~2周);花斑癬:2周。通常臨床癥狀於用藥後數天即可緩解,若要預防復發,應規律地使用本品壹段時間,若兩周後無效則要復查診斷結果。
不良反應: 偶在用藥部位有輕度燒灼感、瘙癢感等刺激癥狀或局部皮膚幹燥,壹般不影響治療。
禁忌癥: 對特比萘芬或本品中任何賦形劑過敏者禁用。
註意事項: 1. 僅供外用,避免誤入眼內。應放在兒童不能觸及處。 2. 使用過程中如出現不良反應癥狀,應停止用藥。 3. 療程壹般不超過4周。 ?
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 動物研究顯示本品對胎兒無任何不良影響,但在孕婦中尚未經過對照試驗驗證,所以孕婦不推薦使用,除非利遠大於弊。本品可從乳汁中排出。雖然量很少,但使用本品的婦女應停止給嬰兒哺乳。
兒童用藥: 對於兒童外用本品的經驗有限,故暫不推薦使用。
老年患者用藥: 老年患者的用藥劑量和不良反應與年輕人相同。
藥物相互作用: 尚不明確。
藥物過量:
貯藏: 密閉,在陰涼處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