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代理出口是“自營出口”的對稱。代理出口必須事先簽訂代理出口協議。
2.自營進出口權:指除國家限制或禁止進出口的商品和技術外,經國家有關部委授權的企業所需的自產產品的出口業務和機器設備、零配件、原輔材料的進口業務。
3.自營出口是指企業或個體工商戶在獲得自營進出口權後,通過自己的海關編碼,直接與國外客戶聯系獲取訂單並出口貨物的壹種貿易方式。
4.代理出口是指有自營進出口權的工廠、外貿公司、外貿個體戶或香港公司出口產品、技術或服務。
5.自營出口不同於委托出口。顧名思義,就是自主經營出口事項的意思,即不委托他人的出口業務。委托出口是從委托方的角度,代理出口是從受托方的角度。委托出口需要簽訂代理協議的,是代理人為委托單位辦理的出口業務。貨物由委托方提供,委托方和代理方都列在出口報關單上。客戶可以由委托方提供,也可以由代理商找到買家。委托人需要給代理人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即委托人需要先繳納增值稅。壹般情況下,代理商不會預付這筆錢。賣家匯款的時候,賣家把屬於買家的錢轉給客戶。
6.代理人只需要對收取的代理費繳納營業稅,當然還需要給委托人開具發票收取傭金。至於出口退稅,是代理人收到退稅後返還給委托人,代理人負責辦理退稅過程中的單證準備,委托人配合。自營出口的區別在於出口事宜由生產企業自己承擔,自然不存在先承擔部分增值稅的問題,不需要為未繳納的增值稅墊付資金。
7.但是所有的報關手續,客戶的資信調查,客戶的尋找也需要廠家自己進行。因為畢竟是比較專業的業務,在還沒到成熟期的時候,壹般的企業都會選擇代理商代運營。雖然利潤空間小,但是風險也會降低。
擴展數據
代理出口是“自營出口”的對稱。出口企業接受其他企業的委托,代為辦理出口。出口代理必須事先簽訂出口代理協議。受委托企業應尋找外商,簽訂出口合同,領取許可證,申報出口,辦理結匯。委托企業只向受托企業收取壹定的手續費,不承擔出口產品的盈虧。對代理出口的產品,將退稅款交給委托企業,由委托企業辦理出口產品退稅。申請退稅時,除填寫《出口產品退稅申請表》外,還應附送四種單據:壹是出口發票;第二種是海關查驗的報關單;三是代理出口產品協議;四部門頒發的代理出口產品證書。
自營進出口權:指國家有關部委授予的自產產品的出口業務和企業所需的機器設備、零部件、原輔材料的進口業務,國家限制或禁止的商品和技術除外。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代理出口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自營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