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務院關於優先發展城市交通的指導意見》、《政府定價行為規則》、《吉林省定價目錄》等有關規定,現將我市空調公共汽車和有軌電車票價調整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二、價格調整方案
壹票制空調公交票價由現行的每人每次1元調整為每人每次2元;
階梯票價空調公交基本票價調整為2元以下每人每次2元;
微循環線路公交票價為每人每次2元。
定制公交票價實行市場調節。
第三,優惠措施
(1)優惠對象
使用統壹交通卡、市民卡、學生卡、敬老卡、愛心卡等政策規定的特殊人群乘坐壹票制空調公交車、無軌電車和微循環線路公交車的乘客。
(2)優惠標準
乘客使用交通卡可享受票價10%的優惠。
乘客使用市民卡可享受票價八折優惠。
學生使用學生卡可以享受票價減半的優惠。
殘疾人和65歲以上老年人仍按現行政策執行。
政策規定的其他特殊群體,按照相關減免政策乘坐公交車。
保單來源和費用依據:點擊查看。
四。運營服務標準
符合《長春市公共汽車客運服務質量評價辦法》的規定。
實行明碼標價,在公交站牌上公開票價,在公交車上公開票價和優惠標準,接受社會監督。
本通知自2021 1 1起執行。
長春市殘疾人和65歲以上老年人乘車優惠實施辦法
第壹條為保障殘疾人和65周歲以上老年人(以下簡稱老年人)的合法權益,根據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結合我市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優惠乘車的範圍是指中心城區(不含雙陽區、九臺區)內的城市公共汽(電)車、快速軌道交通公交車等公共交通工具。
第三條下列人員可以申請優惠卡:
(壹)戶籍在長春市中心城區的殘疾人和老年人;
(二)取得長春市居住證,戶籍為長春市、縣(市)、外阜的殘疾人、老年人;
(三)雙陽區、九臺區戶籍的殘疾人、老年人在長春市中心城區居住滿6個月。
第四條盲人(視力1-2)和重度殘疾人(肢體殘疾1-2)無需辦卡,持二代殘疾人證可免費乘車。
第五條辦理優惠乘車卡,需攜帶本人二代身份證原件(二代殘疾人證原件)和壹張小二寸彩色免冠照片,由本人或監護人(監護人需攜帶本人二代身份證原件)到指定營業場所辦理優惠。費用10元,刷卡手續費由申請人承擔。
長春、外阜各縣(市)的殘疾人、老年人也需要攜帶居住證。從九臺區、雙陽區過來的殘疾人、老年人,需要攜帶所在社區出具的居住證明。
殘疾人、老年人優惠乘車卡遺失或損壞,應攜帶本人身份證到指定營業廳補領。
第六條殘疾人可以免費攜帶必要的輔助器具和導盲犬。
無民事行為能力的殘疾人和乘坐輪椅的殘疾人應當有專人陪同,陪同人員應當購買乘車票。
第七條老年人乘坐快速軌道交通公交車,在工作日非高峰時段刷卡;高峰時段單獨購票,按照基本票價收費。
本辦法所稱高峰時段是指:工作日上午6: 30至9: 00,下午16: 30至18: 30,以刷卡時間為準。
第八條殘疾人、老年人乘坐城市公交車(含分段計價的郊區公交車)、快速軌道交通公交車等公共交通工具的優惠乘車卡,由省內具有中國人民銀行支付業務許可證的企業承辦,每年預收費1次,每次預收費720元,逐步推行壹卡通制度。打折公交卡裏的金額不計息,不能提現。當年沒用完的,次年不結轉。
殘疾人、老年人乘坐階梯票價的郊區公交車,按照全程平均票價刷卡。
第九條殘疾人和老年人優惠公交卡僅限於本人使用。乘客無票、使用無效車票或者持偽造、變造的優惠乘車證件或者冒用他人的優惠乘車證件購買快速軌道交通公共汽車車票的,軌道交通運營單位應當按照門站網最高單程票價補足票款,可以收取票款5倍以下的費用。
第十條市殘聯和市老齡辦負責向有關部門和單位提供我市殘疾人和老年人的相關數據和信息,並會同市交通局做好本辦法的宣傳解釋工作。
第十壹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16年5月實施的《長春市老年人免費乘車實施辦法》(長府辦發[2016]12號)和16年6月實施的《長春市殘疾人免費乘車實施辦法》(長交聯字[長春市現行有效的殘疾人和65周歲及以上老年人乘車優惠政策與本辦法規定不壹致的,以本辦法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