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參保居民因病在濟南市定點醫院就醫,需提供社保卡或身份證,由定點醫療機構核驗並上傳。
2.參保居民出院時,應先結清住院期間個人承擔的費用,由定點醫療機構為其辦理出院手續。
3.參保居民辦理出院手續後,持社保卡、住院發票原件、住院費用清單、相關病歷原件到定點醫療機構打印《對賬單》就醫。
4、參保居民持社會保障卡和《對賬單》到醫療保險辦公室辦理零星報銷手續。
對於重疾保險的報銷,具體為:
住院重大疾病、罕見病、特殊疾病,參保職工可享受醫療保險實際支付金額的80%報銷(不含個人和企業自付部分),年度報銷累計上限為30萬元。
非重大疾病報銷比例為70%(經濟困難職工報銷比例可達80%)。
家庭治療、門診治療和特殊疾病治療,報銷比例為60%。
參保人在壹個醫療年度內發生的住院和門診慢性病及特殊疾病醫療費用,經基本醫療保險報銷後,個人累計負擔的合規醫療費用超過1.4萬元,納入居民大病保險。具體報銷比例還不清楚。建議您向當地醫保部門或相關機構咨詢最新詳細信息。
綜上所述,濟南市居民醫保大病保險報銷需要按照規定的程序進行,符合相關條件和標準的,可以按照規定的比例進行報銷。如有疑問或需要進壹步了解,建議咨詢當地醫保部門或相關機構。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十九條
參保人員醫療費用中應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醫療機構和藥品經營單位直接結算。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和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建立異地醫療費用結算制度,方便參保人員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