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企業從事進口保健品、食品業務,除辦理壹般經營所需的工商、稅務登記等手續外,還需要在註冊經營範圍中增加進口食品批發或零售經營資格,辦理流通環節食品衛生許可證等。如果需要進口,還需要到相關部門辦理以下手續:
壹:到當地外經貿部門領取《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證》,備案登記後即具備對外貿易經營資格。對外貿易經營者應在加蓋備案登記印章的《備案登記表》30日內,到當地海關、檢驗檢疫、外匯、稅務等部門按規定辦理對外貿易經營手續。
二:通關前資料準備:
(壹)中文標簽備案的中國進口食品、飲料經銷商按照我國《食品標簽通用標準》及有關規定準備下列申報文件,向所在地商品檢驗檢疫局領取表格申請辦理:(可委托進出口代理機構申領)中文標簽備案所需的資料:
1、標簽檢驗監管備案表(申請書);
2、原外文標簽樣張圖片(標簽前後信息);
3、原外文標簽翻譯件(標簽前後信息);
4、中文商標圖樣(標簽前後信息);
5、食品、飲料原產地證明;
6、中國經銷商營業執照及電話號碼;
7、國外生產商名稱;
8、食品、飲料樣品(壹般每種3-5包/瓶,有時根據需要多取幾包/瓶);
9、國家商檢部門要求提供的其他證明資料。
(二)進口食品、飲料報關報檢所需資料如下:
1、代理合同、銷售合同、發票、裝箱單壹式三份;
2、中文標簽和原標簽電子版。原標簽的翻譯件。(或中文標簽制作證明);
3、出口國官方衛生證書(或自由銷售證書或衛生證書);
4、出口國官方原產地證書;
5、生產商成分分析報告;
6、熏蒸證書/無木質包裝聲明;
7、海運/空運提單;
8、口岸管理機構要求的其他文件。港口管理機構要求的其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