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離休幹部及建國前參加工作的退休職工,因公傷殘人員,三期矽肺患者,二等壹級殘廢軍人因病住院,其醫療藥費報銷100%。2、退休職工工齡30年以上,其醫療藥費報銷比例為90%。3、退休職工工齡21年至30年以下,其醫療報銷費用85%。4、退休職工工齡滿15年到21年以下,其醫療費報銷比例為80%。5、退休職工工齡不滿15年的,其醫療費用報銷比例為75%。6、退職職工,其醫療費報銷比例75%。7、住院床鋪費報銷60%,無論任何住院方式,壹律計收住院床鋪費,醫院未收的由公司收取。
戰士退役時由所在部隊單位後勤財務部門填寫《軍人退役醫療保險個人賬戶轉移憑證》或《義務兵退役醫療保險金轉移憑證》,交給本人,並及時將本人退役醫療保險個人賬戶資金從銀行匯至接收安置地區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
士兵退出現役後,應當將本人所持的《軍人退役醫療保險個人賬戶轉移憑證》或《義務兵退役醫療保險金轉移憑證》交給接收單位,由接收單位為其辦理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個人賬戶落戶手續;
接收安置地區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在收到接收單位或者退役軍人個人提供的轉移憑證後20天內,按照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管理的有關規定,為退役軍人建立(或續接)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個人賬戶。實行工齡視同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年限規定的地區,退役士兵的服現役年限視同參保繳費年限,報銷比例和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壹致。
軍人在服役期間為國家奉獻了無數汗水與激情,服役完畢退伍之後,國家實施了壹系列的退伍軍人基本權益的保障政策。在養老保險辦理中,退伍軍人即可享受“視同繳費年限”的優惠政策。
法律依據:《中國人民解放軍軍人退役醫療保險暫行辦法》第六條 軍人退役醫療保險基金由國家財政撥款和軍人繳納的退役醫療保險費組成。
《中國人民解放軍軍人退役醫療保險暫行辦法》第八條 軍人繳納的退役醫療保險費和國家給予的軍人退役醫療補助,由其所在單位後勤(聯勤)機關財務部門逐月計入本人的退役醫療保險個人帳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