蔬菜運輸的保鮮方法
1.在裝貨前,貨物和艙室必須在裝貨前預冷到適合運輸的溫度。裝卸貨物時,請關閉制冷裝置。運輸過程中盡量減少開門次數,以減少冷量損失。
2.冷藏車裝載貨物時,其堆碼高度不應超過限載線,貨物之間應有空隙,以利於冷空氣流通。
3.蔬菜保鮮可以說是很大程度上保持了水分。蔬菜在收獲後的運輸過程中難免會失水,因為水果的呼吸和代謝也會消耗壹些水分。控制水果在運輸過程中失水的主要方法有:(1)減少運輸過程中產品周圍的空氣流動。產品周圍的空氣流動是影響失水率的重要因素。水果表面空氣流動越快,蔬菜失水率越大。但這與加強空氣流動防止熱量積聚的要求相沖突,需要壹些基本的折中安排。如何妥協,取決於各種商品的萎蔫難易程度。(2)包裝對蒸汽的滲透性取決於包裝的密度,以確定包裝降低失水率的程度。與紙板和纖維板相比,聚乙烯薄膜等材料允許水蒸氣通過的速度較低。但只要有紙箱或紙袋,相對於無包裝的散裝貨物,也能大大減少水分流失。所以貨物長途運輸壹定要有合適的包裝,防止水分流失。(3)蔬菜在運輸過程中的濕度控制可以適當加強。保證水果在運輸過程中經常處於高溫環境,尤其是天氣炎熱時,在運輸過程中給水果灑些水。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2021修正)
第二條食用農產品(以下簡稱食用農產品)的質量安全管理應當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的規定。但是,食用農產品的銷售、相關質量安全標準的制定、相關安全信息的公布以及本法對農業投入品的規定,應當遵守本法的規定。
第十五條承擔食品安全風險監測的技術機構應當按照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劃和監測方案開展監測工作,確保監測數據的真實性和準確性,並按照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劃和監測方案的要求提交監測數據和分析結果。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工作人員有權進入相關食用農產品種植養殖、食品生產經營場所采集樣品和收集相關數據。樣品的收集應按市場價格支付。
第二十條省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和農業行政部門應當及時相互通報食品和食用農產品安全風險監測信息。國務院衛生、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及時相互通報食品和食用農產品安全風險評估結果。
第三十五條國家對食品生產經營實行許可制度。從事食品生產、食品銷售、餐飲服務,應當依法取得許可。但是,食用農產品的銷售不需要許可。
第四十九條食用農產品生產者應當按照食品安全標準和國家有關規定使用農藥、化肥、獸藥、飼料、飼料添加劑等農業投入品,嚴格執行農業投入品安全間隔期或者休藥期的規定,不得使用國家明令禁止的農業投入品。禁止在蔬菜、水果、茶葉、中藥材等作物上使用劇毒、高毒農藥。食用農產品生產企業和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應當建立農業投入品使用記錄制度。
第六十四條食用農產品批發市場應當配備檢驗設備和檢驗人員,或者委托符合本法規定的食品檢驗機構對批發市場銷售的食用農產品進行抽樣檢驗;發現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應當要求銷售者立即停止銷售,並向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報告。
第六十五條食用農產品銷售者應當建立食用農產品進貨查驗記錄制度,如實記錄食用農產品的名稱、數量、進貨日期、供貨者的名稱、地址和聯系方式,並保存相關憑證。記錄和憑證的保存期限不得少於六個月。
第六十六條進入市場的食用農產品在包裝、保鮮、儲存、運輸中使用防腐劑、防腐劑等食品添加劑和包裝材料等食品相關產品,應當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第八十八條規定,食用農產品應當采用國家規定的快速檢測方法進行抽查。被抽查人對檢測結果有異議的,可以在收到檢測結果之日起四小時內申請復驗。復驗不得采用快速檢測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