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院制劑與藥廠產品不同,特點是品種多,產量少。為了保證質量和標準化,每種產品的制備標準除按藥典規定者外,在制造時尚應制訂技術操作規程。
普通制劑室的主要任務是配制藥典制劑(包括“部頒標準”和“地方標準”)及本院協定處方的預制藥劑,例如合劑、溶液劑、散劑、軟膏劑、酊劑、混懸劑、栓劑、片劑、膜劑、膠囊劑等。
滅菌制劑室負責大輸液及各種規格的註射劑、滴眼劑等。
為了保證制劑質量,對自配制劑業務管理應註意下述幾點:
(壹)制劑用原料、輔料必須符合藥用標準;註射用原料應符合註射用規格標準。註射劑原料原產廠牌或批號應有登記,發現原料包裝可疑時應做全面質量檢查,如已受潮變質、發黴等則不可再供註射用原料。
(二)配制制劑時應將所需的原料、輔料集中放置在制劑臺上,根據處方的藥名、用量、規格仔細稱量,確認無誤後監督投料,按照操作規程配制。配制完畢由配制人和核對人***同簽字,並取樣送交藥檢室檢驗,經藥品質量檢查合格發證後方可使用。
(三)配制人員必須穿戴工作衣帽,嚴格執行衛生制度。在配制滅菌制劑時,配制人員必須穿戴消毒衣、帽、口罩、鞋進入操作室後不得隨意走出進入。
(四)配制註射劑特別是大輸液應采用層流潔凈櫃和微孔濾膜裝置以提高註射劑的質量。在灌裝前需經半成品檢查(包括澄明度及定性、定量檢查),合格後方可分裝。註射劑除應檢查裝量、澄明度、無菌等外,有關含量測定、鑒別試驗、pH值、熱原檢查及安全試驗等項目,可根據有關規定進行。
(五)凡受熱不穩定而不能用加熱滅菌者或藥液粘稠帶有結晶性顆粒無法用濾過法除菌者,均需通過無菌操作技術制得。無菌操作室或櫃的衛生要求及消毒處理、結構和設備均應符合要求,以保證無菌制劑的質量。
(六)對配制藥物所用的容器應保持清潔,衡器保持精確(如天平經常檢查靈敏度)。配制內服、外用、毒藥的量具、容器,配制滴眼劑的散瞳藥和縮瞳藥的量具、貯藥器,均應嚴格分開,不能混用。滅菌制劑所用的玻璃瓶、眼藥瓶、橡皮塞等的質量應符合規定要求。
(七)為避免發生混淆差錯,在同壹室內不得同時進行兩種制劑的制備。凡兩種以上制劑同時滅菌消毒時,應有明顯標誌,以示區別。已消毒與未消毒的藥劑應嚴格區別開,決不可混淆。
(八)配制註射劑和滴眼劑的註射用水必須新鮮,最多不能超過24小時。配制靜脈註射用水最好用2~4小時內的蒸餾水。並定期對蒸餾水作全面質量檢查,使之符合藥典規定。
(九)配制註射劑(特別是大輸液)全部時間,壹般不超過4~6小時,以防細菌生長而產生熱原。
(十)制劑成品的包裝和標簽的書寫(印字)應正確、清晰,並標明品名、含量、規格、裝量、配制日期(批號);有效其藥品尚應註明換顏色日期等。嚴格保管,剩余標簽應清點消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