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民政部副部長高曉兵介紹,《養老機構服務安全基本規範》標準框架分為7部分,主要內容是基本要求、安全風險評估、服務防護和管理要求。
其中,基本要求部分明確了養老機構應當符合消防、衛生與健康、環境保護、食品藥品、建築、設施設備標準中的強制性規定及要求,要求養老護理員培訓、建立晝夜巡查和交接班制度等基礎性工作。
安全風險評估部分明確了老年人入住養老機構前應當進行服務安全風險評估及評估的相關要求,這是精準做好養老機構安全防範的第壹關。
服務防範部分明確了養老機構內預防和處置噎食、壓瘡、墜床、燙傷、跌倒、走失、他傷和自傷、食品藥品誤食、文體活動意外等9種服務風險的相關要求,是目前養老機構中老年人容易受到人身傷害、迫切需要統壹規範的九種情形。
管理要求部分明確了養老機構要做好應急預案、評價與改進、安全教育等工作。
公開資料顯示,目前我國已發布了12項養老服務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正在研制37項標準。2017年,已制定養老機構服務質量基本規範;2018年,已制定養老機構等級劃分與評定。
據上述人士透露,下壹步還有壹批細化標準將加快制定,涵蓋居家養老和社區養老服務、長期照護服務、健康養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