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低風險區來通人員
有國內中高風險地區所在城市(直轄市為區)旅居史(行程卡帶*):自抵通之日起,嚴格實行3天居家健康監測+11天嚴格健康監測,第1、2、3、4、5、6、7、10、14天各進行1次核酸檢測;對除此之外的市外來(返)通人員,嚴格實行3天居家健康監測+11天跟蹤健康監測,第1、2、3、4、5、6、7、10、14天各進行1次核酸檢測。
其他低風險區來通人員:
所有市外來(返)通人員須持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並於抵通之日起12小時內向目的地單位、社區(村)或酒店報備,12小時內就近核酸采樣檢測,配合落實相應疫情管控措施。
二、中高風險、入境人員來通人員
有國內中高風險地區旅居史、與確診病例(含無癥狀感染者)有軌跡交叉:落實“14+7”管控措施(14天集中醫學觀察+7天居家健康監測)。隔離期限按離開該地之日算起。
中高風險地區人員、與陽性感染者有軌跡交叉或健康碼異常人員暫緩來通返通。抵通後健康碼、行程碼出現異常者,應立即主動向社區(賓館)和單位報備,配合落實隔離管控、健康監測、核酸檢測等措施,排除感染風險前避免外出。
入境人員:境外人員需執行“14+7+7+28天“管控。
三、高風險崗位人員
直接接觸進口冷鏈食品從業人員、口岸直接接觸進口貨物從業人員、隔離場所工作人員等高風險崗位工作人員工作期間應嚴格閉環管理,換班、輪班或離開工作崗位後應按要求落實集中隔離休養和居家健康監測,返回南通或離開南通前應及時向目的地社區(村) ?報備,了解目的地防疫政策,配合落實後續健康管理措施。
四、註意事項
1、及時關註國內中高風險地區最新信息,主動查看本人健康碼狀態,壹旦發現健康碼(蘇康碼)或行程碼異常(轉為黃色或紅色),立即向所在社區(村)、單位或入住酒店報告,配合做好健康管理。
2、如出現發熱、幹咳、乏力等癥狀,應及時到附近醫療機構的發熱門診就診,並主動報告有無中高風險地區旅居史。就診期間做好個人防護,避免乘坐公***交通工具。
3、去藥店購買退熱、止咳、抗病毒、抗生素等藥品時,請攜帶身份證件(身份證或醫保卡),幫他人購買的還應攜帶使用人身份證件,如實登記相關信息。所有藥店壹旦發現健康狀況異常人員,應及時報告轄區疫情防控指揮部。
4、出入公***場所或乘坐公***交通工具時,主動出示健康碼(蘇康碼),配合體溫檢測,規範佩戴口罩。壹旦發現健康碼(蘇康碼)異常人員,應立即報告轄區疫情防控指揮部,並協助做好相關管控措施。
5、采購進口冷鏈食品,請攜帶身份證到商場超市定點專櫃實名購買,並主動查驗“集中監管出倉證明”。在家處理冷鏈食品時,做好個人防護和包裝消毒。
6、不組織、不參加非必要的聚集性活動。黨員領導幹部和機關事業單位人員要發揮帶頭作用,引導下屬、家人、親友,帶動街坊鄰居***同遵守疫情防控各項規定。
7、積極主動接種新冠病毒疫苗,***築全民免疫屏障。
8、疫情防控人人有責,所有在通人員要自覺遵守國家、省、市(屬地)出臺的疫情防控各項規定。對違反規定的,將依法依規追究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