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被抽樣單位的處罰。各地要按照獸藥管理的有關規定,對生產企業抽檢不合格的產品進行清退銷毀,責令停止生產經營,立即召回已售出的產品,監督銷毀並依法予以立案處罰。涉嫌假冒標稱生產企業的獸藥產品要及時下架,當地畜牧獸醫主管部門要及時立案查處。
2、對標稱獸藥生產企業的處罰。省級畜牧獸醫部門和檢驗機構要嚴格按照要求做好檢驗結果確認和追溯調查核實工作,確認不合格產品為標稱生產企業生產。企業所在地省級畜牧獸醫部門要及時組織調查,責令停止生產和召回已售出產品,監督銷毀庫存產品和召回產品,並依法進行立案處罰。
3、根據農業農村部2007年第12號公告第九十七條,對符合從重處罰的,應當依法從重處罰。符合從重處罰條件的,啟動吊銷獸藥生產許可證、經營許可證和獸藥產品批準文號程序,嚴厲查處。
對不符合獸藥追溯二維碼監管要求的行為進行查處。監督抽檢發現獸藥產品不符合獸藥追溯監管要求的,標稱生產企業所在地省級畜牧獸醫行政管理部門應當及時調查相關獸藥產品的編碼和信息上傳情況。
帶有二維碼的獸藥的優勢:
1,提高了獸藥質量信息的對稱性,倒逼獸藥企業更加關註產品質量和服務質量。
2、新的獸藥監管手段,迫使獸藥執法人員更加註重責任的落實和質量的提高。
3.創新社會監督方式,將倒逼獸藥監管部門更加註重政策的科學性和執行的可行性。
綜上所述,獸藥“二維碼”管理體系能夠有效解決動物源性食品安全問題,重點和難點是有效控制以藥物殘留為代表的化學風險,而有效控制獸藥殘留風險的重點和難點是確保獸藥質量安全和使用安全。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獸藥管理條例》
第六十九條
生產者應當按照本法的要求和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的規定,建立獸藥生產記錄和獸藥二維碼追溯系統,真實、準確記錄獸藥的生產、質量檢驗、標簽、包裝、儲存、銷售和使用情況,並至少保存五年;獸藥二維碼應真實準確識別獸藥相關信息。